查
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大连交警部门统一行动,重点打击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电动车等骑行乱象。
截至12月中旬,查处电动车(含摩托车)违法17751件、行政拘留320人。
在整治骑车乱象的同时
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安全问题
也充分暴露出来
检
大连市工商局立即行动,对全市部分经销单位销售的26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集中抽检。
在抽检的51批次商品中,不合格批次达到22个,占43%,涉及赛鸽、喜德盛、雅迪、澳柯玛等14个品牌。不合格标称商标和规格型号电动车共23类。
划!重!点!
骑电动车的小伙伴看过来
这些电动车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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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坐骑”有哪些问题?
简单来说都属于
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对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
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已启动办案程序进行
立案调查
◎最高时速和干态制动距离普遍超标、轮胎宽度超标的占45%
◎整车重量超标的占36%
◎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达标的占27%
危害可不小
驾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或超标电动自动车上路
危害重重
◎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不符合城市低碳环保要求;
◎骑行中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构成严重安全隐患。
据统计,仅百日行动以来,因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的就达20多起。
这些问题“坐骑”怎么处理?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城市路街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38号)规定:
◎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市交警、质监、工商、房屋租赁、消防等部门,将联合采取行政管理手段;
◎对销售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等来路不明的电动自行车,已达到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产品目录管理继续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改(拼)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商店、窝点,开展清查治理,做到“有证严处、无证取缔”;
◎定期组织对拼装、“三无”车辆以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且超过公告期等车辆集中销毁,清除隐患源头。
为了安全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对经销电动车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同时,组织警力在路面全面开展治理打击行动,对发现驾驶超标电动车、不合格电动车(含摩托车违法)的,一律按上限查获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