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吗

2018-12-23      721 次浏览


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大连交警部门统一行动,重点打击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电动车等骑行乱象。


截至12月中旬,查处电动车(含摩托车)违法17751件、行政拘留320人。


在整治骑车乱象的同时


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安全问题


也充分暴露出来



大连市工商局立即行动,对全市部分经销单位销售的26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集中抽检。


在抽检的51批次商品中,不合格批次达到22个,占43%,涉及赛鸽、喜德盛、雅迪、澳柯玛等14个品牌。不合格标称商标和规格型号电动车共23类。


划!重!点!


骑电动车的小伙伴看过来


这些电动车上“黑榜”


↓↓↓


上榜“坐骑”有哪些问题?


简单来说都属于


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对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


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已启动办案程序进行


立案调查


◎最高时速和干态制动距离普遍超标、轮胎宽度超标的占45%


◎整车重量超标的占36%


◎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达标的占27%


危害可不小


驾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或超标电动自动车上路


危害重重


◎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不符合城市低碳环保要求;


◎骑行中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构成严重安全隐患。


据统计,仅百日行动以来,因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的就达20多起。


这些问题“坐骑”怎么处理?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城市路街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38号)规定:


◎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市交警、质监、工商、房屋租赁、消防等部门,将联合采取行政管理手段;


◎对销售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等来路不明的电动自行车,已达到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产品目录管理继续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改(拼)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商店、窝点,开展清查治理,做到“有证严处、无证取缔”;


◎定期组织对拼装、“三无”车辆以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且超过公告期等车辆集中销毁,清除隐患源头。


为了安全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对经销电动车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同时,组织警力在路面全面开展治理打击行动,对发现驾驶超标电动车、不合格电动车(含摩托车违法)的,一律按上限查获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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