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集团拟统筹共享动力电池业务

2018-12-11      1142 次浏览

12月10日,洪桥集团发布公告称,集团计划成立一间控股公司,统筹共享电池营运业务。洪桥集团将持有90%权益,余下10%将作为对技术团队和营运团队的股权激励。

公告显示,该控股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布局和需要不时在中国内地各城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进行新业务活动。共享电池营运业务计划首先在电动自行车营运车辆领域展开,包括开发统一标准的锂电池、布局安全方便的换电柜、App、直营和加盟相结合的商业模式等。待电动汽车的车电分离车型推出市场后,进而逐步切入电动汽车的换电市场,最终发展成为在互联网技术支援下的共享新能源动力电池营运商。

据悉,新业务活动初期投资预计6,000万人民币,视业务进程增加投资或滚动发展,或引入其他资本共同参与。

洪桥集团表示,考虑到锂离子电池业务规模尚小、铁矿资源开发业务尚在初期阶段及工信部发表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使中国市场对电动自行车轻量化、长续航需求加强,并将加速推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由铅酸电池过渡到锂电池,以及电动汽车可能产生车电分离的商业模式,董事会决定开展新业务活动,以分散收入来源,并冀望藉此提升财务表现。虽然仍需面对政策、技术、营运和竞争等多方面的风险,但开展共享动力电池营运新业务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洪桥集团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及销售及铁矿资源开发,2002年1月8日以杂志出版为主营业务在香港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07年10月16日,洪桥资本有限公司透过认购该集团新发行股份及可换股票据,成为本集团新的控股股东,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洪桥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该集团在新能源和资源领域双线发展。

新能源方面,洪桥集团于2014年开始进入锂离子动力电池领域,收购山东衡远新能源并在浙江金华设立浙江衡远新能源两间动力电池企业,设计年产能合共约170万kwh。经过三年多的小规模生产,集团已形成磷酸铁锂硬包、三元硬包及软包的产品体系,并于2018年起向VOLVO及LYNK&CO规模供货。公司亦正在推动与吉利旗下其他品牌的匹配测试,力争成为吉利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主力供货商。

资源方面,洪桥集团于2010年收购巴西SulAmericanandeMetaisS.A.(SAM),并于2016年5月起持有SAM100%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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