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我国铅酸蓄电池产业循环再生体系建设

2022-10-17      329 次浏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其中,《方案》对于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建立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方式方法。有业内人士表示,《方案》的推广将有效打击铅酸蓄电池生产的社会乱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铅酸蓄电池产业循环再生体系的建设。


《方案》写明,对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等产业集中度较高、循环利用产业链比较完整的特定品种,在国家层面制定、分解落实回收利用目标,并建立完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


为引导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方案》指出,企业可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的模式,通过生产企业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备用电源蓄电池、储能用蓄电池报废后交由专业企业处置。在探索完善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方式方面,将率先在上海市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


《方案》强调,要开展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回收利用联盟试点。支持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企业、灌装企业和循环利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组成联盟,通过灌装企业销售渠道、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企业自建网络等途径,回收废弃的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鼓励生产企业根据回收量和利用水平对回收链条薄弱环节给予技术、资金支持,推动实现回收利用目标。


“通过该方案的推广,我国将从国家层面来制定、分解落实回收利用目标,并建立起完善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这有利于打击生产铅酸蓄电池的社会乱象,进一步完善我国铅酸蓄电池产业的循环再生体系建设。”卓创资讯分析师刘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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