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领域寻求突破

2018-08-06      988 次浏览

汽车大规模普及与严峻的能源环境约束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实现可持续汽车能源的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以石油为主的单一汽车燃料向节能与新能源转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唯一路径。上海应把握产业发展方向,抓住政策机遇,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在六大领域寻求突破。

“政府支持最重要”

从各国发展历程看,目前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主要分为低排放的燃油汽车、燃气汽车、电力驱动汽车和其他替代燃料汽车四大类:

一是燃油汽车,主要包括常规汽油、柴油汽车,是目前最常规的模式。

二是燃气汽车,主要包括压缩天然气(CNG)汽车、液化天然气(LNG)汽车、液化石油气(LPG)汽车,是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替代石油的清洁能源汽车。

三是电力驱动汽车,主要包括混合动力汽车、各类电池电力驱动汽车、超级电容汽车、电池-电容混合电力驱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目前,电动车还需加大核心技术的突破,关键点就是电池。就应用而言,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还需统筹规划,包括充换电站方式和商业模式还需进一步探索与实践。

四是其他替代燃料汽车,主要包括二甲醚、生物燃料、生物质/煤/天然气合成燃油、甲醇汽油等。目前各国主要根据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柴油、醇醚类等汽车,特别是以一定比例掺混的清洁能源汽车。

回顾国际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发展历程,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始终是最重要因素。

国家层面来看,“十一五”伊始,国家相关部委逐渐重视并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2007年,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成立新能源汽车准入专家委员会,并正式实施《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2009年,出台《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通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扩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2010年,工信部与六大汽车企业就新能源路线达成共识,并开始编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年11月,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更为具体的鼓励政策。

上海层面来看,上海市政府始终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节能减排和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

上海在“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混合动力、天然气汽车。继续开展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培育多种商业模式,建立示范区域。率先实现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突破、率先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市场化。

六大领域寻求突破

上海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要遵循四大原则:要符合能源资源条件和国家能源战略、要拥有能迅速推广并产业化的技术支撑、要形成资源与成本有竞争优势、城市车用能源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种类不宜过多。

同时,在推进中要注意处理六方面关系:近期发展和远期开发的关系、试点示范和应用推广的关系、多元化发展和一元化发展的关系、国产整车开发和关键零部件研发的关系、汽车技术产业发展和能源基础设施配套技术产业发展的关系,以及装备制造技术产业人才培育和产业服务业人才平台构建的关系。

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上海要把握产业发展方向,抓住政策机遇,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在以下六大领域寻求突破:

一是加快发展成熟的天然气汽车,促进上海天然气汽车产业全面崛起。

未来几年,在具备资源条件的部分地区,可继续推广成熟先进的CNG汽车。结合上海有进口LNG的气源优势,重点推广具有长续驶里程特征的LNG汽车,从燃气行业车示范运行逐步向部分行业和特色区域推广应用。

同时,实施相对稳定的政策扶持措施,在具有天然气资源优势的西部地区包括新疆援建地区,充分发挥上海十多年培育的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汽车能源服务和管理人才队伍优势,与西部地方政府企业合作,推动上海天然气汽车产业在本地和异地协同发展。

此外,要注意将发展LPG、CNG汽车技术与氢燃料汽车技术相结合,为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的突破奠定基础。

二是稳步推进全生命周期低碳、安全、经济的电动汽车,促进气电产业协调发展。

应允许各类混合动力技术发展,包括可插电的混合动力,并在示范运行的基础上选择最优化的混合动力类型。对电池等技术研发给予重点支持,力争几年内得以突破。结合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调峰电力建设和智能电网发展,逐渐推动小型、短距离的电动车的开发和推广。

应将充电设施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充电网络建设。探索实践多种模式充电、换电方式和商业应用模式,以期在10-20年电动汽车主要性能接近传统汽车,价格上有竞争优势,使用上具有便利性。

三是支持氢能源技术基础研发和示范工程,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融合发展。燃料电池汽车已经实现从无到有,取得重大突破,但要实现产业化,未来10-20年还要在制氢、储氢和输氢及燃料电池的基础研究方面投入大量精力。同时,结合上海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在低碳制氢、储氢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工程开发和示范。

四是支持二甲醚、醇类、生物柴油等清洁能源汽车技术本地研发和示范,扩大异地使用与产业发展。依托上海研发和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对发动机等汽车技术的基础研究、能源供给设施等系统集成技术开发、配套的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或修订。根据国内其他地区资源和城市基础设施条件,结合东西部互动发展,对口援建契机,构建能源金融服务平台,因地制宜选择时机走出去发展。

五是以试点示范项目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汽车能源服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就上海而言,应发挥已拥有一批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人才和技术高地的作用,建立专业的节能与清洁能源示范运营服务公司,划立示范运营区域,进行专业营运管理和汽车能源服务。

基于上海世博园区运营经验,后世博在上海崇明生态岛、虹桥商务区、嘉定或其他有条件的城市、新城镇、景区、港区、工业园区内车辆及相关行业专用车辆、定点班车等示范,并结合地区、行业历史文化发展特点,加强汽车能源文化宣传和平台建设。

六是产业发展要和资源地合作,要与对口援建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破地理区域限制,继续加强长三角地区、国内国际间交流合作,加强与资源地的多种合作。如天然气要特别加强与西部天然气资源地的产业技术转移、工程服务、人才培养的多方面合作,在援疆等建设中,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实践环境,为上海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产业树立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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