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个人不能擅自回收贩卖危险废物

2018-07-31      4293 次浏览

电动车报废了,里面的旧蓄电池还能赚一笔?这可属于危险废物,不能擅自回收贩卖。最近,苍南就有五个人因非法回收、处置废机油和废铅酸蓄电池被刑拘。

4月13日,苍南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合执法,在龙港镇联友村一举查获2处废旧铅酸蓄电池收购点。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这两个点收购的废旧铅酸蓄电池随意堆放,有一小部分废液通过雨水冲刷流入地面,没有任何防雨、防渗漏措施。

环保部门暂扣了现场四车废旧铅酸蓄电池,共计10960公斤。被查处前,黄某已卖出约17吨废旧铅酸蓄电池。

市环保局副局长林曙对记者说,这些废旧蓄电池本来要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集,运到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据悉,废机油和废铅酸蓄电池都属于危险废物。根据新《环保法》规定,非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涉嫌污染环境罪。

又讯去年,苍南发生多起红河事件,罪魁祸首直指该县的塑料回收点。作坊主回收来的塑料桶含有红色染料,直接在河里清洗导致河水一夜变红。4月7日晚,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播出《苍南非法塑料回收点聚集严重污染村庄环境》,暴露废旧物品回收经营加工业的薄弱环节。今年4月,苍南县就此开展废旧物品回收专项整治行动,共拆除了41处废旧物品回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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