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都怎么处理呢?

2018-07-31      5305 次浏览

使用过的废旧电池该如何处理?这是令不少市民感到头疼的问题。“随意丢到垃圾桶怕污染环境,自己收集起来也不知道最终该送往哪里,放在家里又不安全。”市民陈先生对此深有体会。

在今年召开的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几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在全市公众场所、居住小区、国企内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的建议”,呼吁进一步妥善回收处置废旧电池,保护环境。

现状调查:

集中回收处置难度大

由于国家目前还没有在废旧电池环境管理方面进行立法或制定详尽的细则,四川省也没有该类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建成,给废电池回收和处理带来很大难题。

根据五部委下发的国家技术指导政策,原则上要求生产单位按照自己商品销售渠道指导、组织建立废电池的回收系统,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法规承担回收责任。但由于该类电池生产成本低,回收和处置费用高,回收利用和处置无利可图,并且该技术政策属指导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生产企业基本没有承担回收处置义务。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废旧电池的无害化处置和利用,一方面是技术处理难度大和设备要求高,另一方面是处置费用高。国外发达国家通行的是政府补贴方式,例如瑞士和日本,每处理1吨废旧电池,政府补贴给专业企业约合人民币5000元。国内个别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已经建起专业废旧电池处理厂。

由于我市还没有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集中处置单位,从2005年起,市环卫系统部分承担了这项收集和暂存工作,在市区部分街道、学校、居民生活集中区设立了2000个废旧电池垃圾专门分类收集箱,但由于普通市民没有垃圾分类投放的环保习惯,这些专门收集箱内,混杂大量普通生活垃圾。运入市垃圾处理厂,经人工分选后暂存于废旧电池专用贮存房。“5·12”地震中,该贮存房坑底破损严重,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环保部门:

加大废旧电池环境污染监管力度

今年,我市环卫系统进一步加大废旧电池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在学校、居民区、商业公共场所恢复已设置的2000个收集点,并在此基础上再增加专项收集盒200个,强化设施标识,加大收集力度。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结合灾后重建,市环保局督促市垃圾处理厂对地震受损的贮存房加固维修,妥善暂存已收集的废电池,防止二次污染。同时,积极协调电池生产、销售厂家和取得相应危险废物处理站资格单位,对全市已收集暂存的废电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管理好批量废电池的转移,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废电池丢弃至环境中。

与此同时,大力开展涉重金属行业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各级环保部门全面排查涉及铅、镉、汞、铬、砷的污染源,重点整治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渠道,大力宣传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潜在危害,使市民了解废旧电池分类处理的必要性,并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对涉及危险废物类的电池使用完毕后,单独投放入环卫部门设立的废旧电池分类垃圾收集箱内,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投放习惯。

延伸阅读

2000年,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批准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适用于废电池的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理处置指导意见。明确电池分两大类:工业电池和民用电池。工业电池目前使用最多的为铅酸蓄电池,其污染物主要为铅和硫酸。这类电池原材料单一,多为大型电池,处理比较方便。其中的铅可以重新提炼,外壳多为可再生塑料,具有很高利用价值,因此该系列电池的回收已成为商家的自觉行为,一般不会自动丢弃。民用电池主要包括民用一次性干电池和小型可充电电池。民用一次性干电池主要污染物是汞,2001年1月1日起,早已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目前,按照国家政策,各类民用干电池均已达到低汞化的要求。小型可充电电池目前使用较多主要污染物是镉镍、氢镍和锂离子,其中镉、镍、锂等属重金属污染物对环境危害性较大,此类电池应该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法规进行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据悉,成都市政府在国家财政的支持下,将投资3亿元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届时将实现成都平原地区危险废物(含废电池)的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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