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储能网讯:“干脆这么说吧,假如现在还能拣废电池,我就去拣了,至少7000块一吨,扣除成本也是5000块。”日前在我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管理现状及对策研讨会上,谈及铅酸蓄电池的回收问题,我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国庆幽默地说。
据了解,一般铅酸蓄电池含铅量在70%~80%左右,我国每年出现的废铅酸蓄电池数量超过260万吨,正规回收的比率不到30%。而发达国家的铅酸蓄电池正规回收的比率在95%以上。以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杨小明的调查数据为例,北京市一共有15万吨的电池,从该市唯一一家有资质的公司“生态岛”来看,他们去年收了7000吨,正规回收率甚至不到10%。
由于国内目前尚无由公司主导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近80%的废铅酸蓄电池仍通过个体商贩流入非法回收和处理环节,这些废电池被随意拆解后,其中的含铅废酸被随意倾倒,污染了大气、土壤和水源,并可导致儿童血铅超标。
阳煤集团山西吉天利科技公司副总经理万雪捷认为,回收当中面对的最大困难是价格问题。“关键是价格,7000元和4000元一吨的价格,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是巨大的,小商小贩不会开票,我们公司要收回来,没有17%的税是不能收的。”她建议,采取两条腿走路:第一是政府管控。比如在17%的税之间都可以找到平衡点。但是前提政府一定要管控;第二,要跟市场结合,走市场的路子。
“尽管废铅酸蓄电池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49类危险废品之一,对它的回收、贮存和处置都有严格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因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监管,存在经营和无序竞争的现象。”杨小明表示。国家投入了这么大的成本整治生产环节和再生环节,结果流通环节的污染相当严重。“在管电池的过程中,环保是归环保局管的,电池进入城市这个手续是工商局管的,所以真正能够管好电池回收是要多个部门共同监管发挥用途的。”杨小明说。
会上还公布了《我国铅酸蓄电池回收管理现状及对策——以北京市为例》研究报告。报告建议:完善政策法规以及经济激励措施,落实铅酸蓄电池制造商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从而建立一个规范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
据了解,一个成功的回收体系应包括合理的政策法规、经济激励措施以及消费者教育和激励措施。合理的政策法规包括:政府要将铅酸蓄电池强制回收产品目录,落实蓄电池制造商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零售商和其他收集者从消费者一端规范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可以专门为这一目的设计和发放便捷合理的收集许可证,以安全地收集废铅酸蓄电池;政府要为完整的废铅酸蓄电池供应更多的合法的运输渠道,尤其是当政策鼓励电池生产商通过其销售网络以零售商为基点建立行之有效的新旧电池交换网络。政府应该支持电池生产商为其零售商供应安全可靠的运输渠道;政府可以立法规定,假如消费者不在销售点上交旧铅酸蓄电池的话,其购买新电池时会被收取更高的价格,因为设定新电池的价格时已经预先假设消费者归还了旧电池;政府要加强对资质回收处理公司的排污监管,鼓励设备的更新换代,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降低污染物排放。
正如万雪捷等回收公司人士所言,光有政策远远不够,必须制定合理的经济激励措施。为此,报告建议:电池制造商与电池回收领域的所有参与者都要有经济联系,通过各方建立经济连接,保证回收系统按照市场规律自行运转,各方都有盈利空间;制造商和零售商通过合同确立合作:零售商能够从制造商那里得到一个较低的新电池价格,只要零售商保证能回收同等数量的废旧电池并将其运到制造商指定的冶炼厂;制造商和冶炼厂通过合同确立合作:假如制造商和冶炼厂是两家独立的公司,制造商保证交给冶炼厂一定数量的废旧电池从而得到一个较低的铅价格。
NRDC化学品政策顾问王英强调,合理的消费者教育和激励也同样重要。在铅酸蓄电池销售点设置标志或者在销售点发放由政府准备的宣传册可以起到教育消费者的用途。“消费者要了解铅污染的严重性,以及为何在销售点回收他们的旧铅酸蓄电池是正确的。还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或者押金制度激励消费者回收电池。”她说。
“在良好的政策导向和法律法规框架下,实现(废电池)高回收率是可能的。”NRDC高级律师大卫·勒奈特表示,“而零售商的参与是促进废电池被回收的关键,法规和经济激励机制的设计应促进这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