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和燃料动力电池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

2021-09-21      864 次浏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信部昨天公布了第一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动力锂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共有42款纯电动乘用车和7款燃料动力锂电池乘用车入围。去年修订的《车船税法》从今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根据新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动力锂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首批享受免征车船税待遇的纯电动和燃料动力锂电池乘用车,基本上包括了国内厂家目前研发和生产的车型,其中一些尚未在市场上销售。


新能源汽车已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各种税费政策也通过开绿灯支持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的推广。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的新要求,各大试点城市还要为新能源汽车免除车牌、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


本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的《车船税法》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按排量确定税额,推动汽车节能减排。乘用车按排量大小分为7个档次征收,小排量少缴税,大排量多缴税,税额从每年60元至5400元不等,最大差距达9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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