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减免政策助力汽车业结构优化

2018-08-20      1348 次浏览

7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新能源汽车的车船税。

这项政策无疑利好汽车产业发展,且相比以往的减免措施,此项政策在产业调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出台,既贯彻了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总体方针,又体现了非“一刀切”的普惠思路。分析《通知》内容可以看出,总体上,认定纯电动汽车获利补贴资格的要求比较简单,但节能汽车的审核标准相对复杂。

优化汽车产业结构的新举措

多年来,我国经济取得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但是增长的质量并不高,低端产品居多,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产品还较少。以消耗大量资源为主的发展模式不可长久持续,我国经济结构亟待优化,同样的,汽车产业结构也亟需调整。

汽车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之一,已经开始转型升级。近年来,自主品牌不再局限于生产A0级、A级产品,吉利汽车的博瑞、广汽集团的传祺等自主产品不断向上突破,成功挤入B级车市场。

发展汽车产业的同时,我国也面临着巨大的环保压力。为了扭转不利局面,前不久,国务院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防控PM2.5。在全国不少地区,汽车排放的尾气污染物是PM2.5的重要来源,鼓励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事实上,为了鼓励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我国曾实施减免小排量车购置税政策,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国对购置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1.6L及以下排量车型价格越高享受的购置税减免越多,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节能汽车的销量,并影响了车企的研发布局。据了解,2017年出台的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激发了一大批小排量涡轮增压车型投放市场,以往1.8L排量的车型纷纷以1.5T的新身份重新亮相。

2018年,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免政策没有继续实施,1.6L及以下排量车型销量也随之急速下降。有资料显示,2018年上半年1L~1.6L车型销量增长率为-54%,这不利于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完成,也不符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导向,有必要出台新措施鼓励消费者购买1.6L及以下排量车型,来扭转这一市场不断下滑的局面。车船税减免政策的出台将会接棒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免政策,继续推进节能汽车的发展。同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也会给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带来更大利好。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对《中国汽车报》记者说:“此次出台的减免车船税政策体现了很鲜明的经济结构优化倾向,有别于普惠制措施,用经济手段和经济杠杆配合贯彻我国的产业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

减免车船税并不是新鲜事,2012年和2015年,财政部、工信部等部门曾两度下发文件,明确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实施政策优惠。不过,对比以往政策,在节能汽车方面,2015年和2018年的政策针对的都是1.6L及以下排量车型,但在油耗的规定上,2018年新政比以前加严了,例如,2015年的政策规定,减免车型要具有两排及以下座椅,整车整备质量小于等于750Kg,百公里油耗不得高于4.7L;2018年新政则定为4.4L,并且给出了今后2年的油耗限值要求。

车船税减免政策引导汽车消费市场的力度究竟有多大?据了解,车船税根据排量大小将汽车产品分为7个档次,1.6L及以下排量汽车产品的车船税不过几百元,但这项税需要每年缴纳,持续性缴纳的特性决定了这一政策的影响力不容小觑。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消费者更换新车的时间周期约为8年,这样算来,减免掉的车船税总金额非常可观,不亚于购置税减免的力度,对购买者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总体上,新出台的车船税减免政策导向性非常强,通过市场引导能够促进汽车企业不断提高传统汽车技术,积极研发生产纯电动汽车,利好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尤其是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促进作用将非常明显。

不过,有专家分析,按照《通知》规定的油耗要求,自然吸气发动机达到要求的难度越来越大,为满足要求,或许只能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走混动路线,此次出台的车船税减免政策似乎也有意引导企业向这一方向迈进。

对纯电动汽车支持力度大

相比于节能汽车,此次出台的车船税减免政策对纯电动汽车的支持力度更大,其中明确界定了获得免征资格的新能源汽车范围。根据《通知》规定,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需同时满足四项标准:一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二是车辆应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三是车辆应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四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应符合相关要求。

有专家指出,上述规定与“双积分”政策中对新能源汽车的界定一致,体现了政策的连续一致性。我国早就确定了新能源汽车发展路线,对新能源汽车的定义也作了明确规定,在数个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中,能够受益的新能源汽车范围都很明确,且各项政策保持了一致性,对此,也让企业吃了定心丸,避免了因政策“打架”而让企业无从招架的局面出现。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新能源汽车创业投资子基金合伙人兼总裁方建华告诉记者:“这项政策的积极意义非常明显,对新能源汽车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另外,政策的延续一致性也让政策的操作性变得更强。有业内人士指出:“享受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认定相对比较简单,实际操作起来也比较容易,优惠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他同时强调,相比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的减半优惠从表面看比较简单,但真正落实到具体车型上就会变得比较复杂。

节能汽车路线导向强

目前,我国汽车市场仍然是燃油车的天下,但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燃油车。随着技术发展,大多数汽车企业的燃油车纷纷采用新能源技术,48V技术、启停技术、混动技术等都被广泛运用,不同类型的节能车不断投放市场。不过,这些技术的节油效果不同,为了便于管理,《通知》延续以往节能汽车鼓励政策的做法,从结果导向出发,以排量要求为标准进行车船税的减免,并且按照座位和重量划分各档要求。

显然,这种划分方法简单便于执行,从以往政策执行的效果来看,也起到了推动节能汽车发展的目的。不过,对此,也有汽车企业人士有异议。丰田研发(中国)动力传动部门高级主查周梅生认为,因为排量限制,混动车型几乎都不能进入节能车目录。未来汽车企业研发的稀薄燃烧等需要扩大产品排量才能达到节能目的的技术也享受不到任何鼓励政策。随着时代的发展,重视排量还是重视油耗性能,也许是一个需要讨论的话题。

对此,记者梳理了几款混合动力汽车的资料发现,几乎所有混动车型都在排量上被卡住了,最小的排量也有1.8L,而减免政策的减免对象仅指向1.6L及以下排量的产品。但事实上,这些混动车型都达到了油耗要求,并且远远低于规定的限值,有较好的节油特性。

针对混合动力车型不能享受节能车车船税减半的问题,有汽车行业专家告诉记者,我国用财税政策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思路一直以来是一致的,以前的车船税和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同样遵循这一思路。另外,我国确定了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路线,政策的导向性一贯很明确。混合动力汽车确实有很好的节油效果,但纯电动汽车的节油效果更佳,而且是零排放,发展纯电动汽车也符合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需求。除此之外,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给予适当的鼓励政策,也是充分考虑了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和技术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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