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的处理现状是怎么样的

2020-11-27      1497 次浏览

一、社会宣传口径不一,公众参与意识不强。我国对废旧电池回收必要性的宣传不够,有关激励、惩治措施的说明不清晰,导致公众对大量的废电池随同城市垃圾一起填埋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认识不足,对废旧电池资源循环利用的意识不强。


二、缺少规范的社会回收体系,公司单独回收成本高。废旧电池是一种特殊的再生资源,单体价值低,数量大,分布广,广泛分布在千家万户、企事业单位和生活垃圾投放点等。假如没有完整的社会回收体系,仅靠公司自己回收处理,经济成本较高。这无疑阻碍了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三、不同电池回收处理的差异较大,一次电池回收率尤其低。因电池大小与规模的不同导致回收成本差异大,电池回收率各不相同。在常见的几类电池类型中,铅酸电池因体积大、法规明确、利润高,回收率相对较高,已形成如安徽界首田营工业园区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集团等为代表的废铅酸电池综合利用基地。关于含钴酸锂的废弃锂离子电池,国内也有部分公司进行回收,但重要是回收价值较高的二次电池。而广大公众接触最多、使用最多的量大面广的一次电池如锌锰电池、碱性电池、含汞扣式电池,则由于回收成本高、公司盈利低而处于缺少专业回收或者回收后当地难以处理的尴尬境地,国内仅有的几个一次电池回收公司屈指可数。


四、国家无税收补贴优惠政策,公司缺少激励动力。由于我国没有对电池生产销售征收环境税和其它经济激励、补贴措施,废旧电池回收、处理资金来源不足,严重影响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如北京安定卫生填埋场的电池库已经堆积了1000多吨废旧电池,因为周边没有废旧电池处理公司而长期搁置。假如用特种车辆运输到湖北荆门专业公司处理则要每吨支付1000元运费,运费没有出处也就难以处理。


五、废旧电池无害化、资源化的技术需提升。电池类型的多样化造成了多种废旧电池回收共存,而现有的回收处理方法是建立在对电池分类基础上的,所以要改进现有的废旧电池处理工艺及设备。目前只有少数龙头公司掌握一次电池、二次电池的高附加值和环保特点的回收利用技术,经济可行的规模化资源化回收利用技术与装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具体管理法规。近年来,由于重金属污染事故频发,国家已印发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等文件,全面强化对蓄电池生产等涉重金属行业的环境监管工作。目前,我国电池行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年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年,准入门槛低、针对性不强,为此环境保护部又制定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14年3月起执行。但以上政策重要是针对生产和排放环节,对电池的生产者、使用者在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义务还缺乏具体的管理法规和切实可行的管理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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