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2020-03-10      944 次浏览

近日,工信部牵头编制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而根据2018年底的数据,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当年新车销量的4.4%。


电动化、网络化、智能化、共享化正在成为汽车产业发展潮流和趋势。可以预见,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这个“星火”之势将更加燎原,而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面对的问题也愈加严重。


未雨绸缪,在新能源动力蓄电池退役潮到来前,相关部门已从顶层对动力蓄电池的体系建设开始布局。


去年二月公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指出,2018年八月一日之后,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均要纳入管理,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


时隔5个月,2018年七月下旬,依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执行方案》,工信部等7部门确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等17个地区和我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1家央企作为试点,积极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


2019年十一月,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特别提到,回收服务网点应通过编码采集工具等方式,采用信息化手段详细记录电池编码、电池类型、电池产品类型、电池数量、电池来源、电池去向公司等相关信息,保留记录三年备查,按照国家溯源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信息反馈给新能源汽车生产或梯次利用等公司。


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九月,已有89家汽车生产公司在全国设立了5116个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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