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回收目标须落实主体责任

2020-03-06      1051 次浏览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就《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实行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制定公布蓄电池规范回收率目标。到2025年底,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要达到60%以上,该目标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网民认为,近年来,虽然我国针对废蓄电池回收利用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因其缺乏专项管理、具体执行细则和强制性规定,对违法违规公司监管乏力,使得一些公司和商贩在高额利益面前铤而走险,导致“顽疾”久治不愈。


网民“一苇”说,非法回收之所以长期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废蓄电池收集暂存环节难以监管,缺少制约。只有将此类电池的生产、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置于监管的框架内,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违规回收现象。


网民“陈阳”认为,应制定并健全废蓄电池回收、储存、运输、生产等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及执行细则,加大执法、监管和整治力度,一旦发现污染,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予以重罚。同时,可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建立废蓄电池回收数据监管系统,确保废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公司及渠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网民“九月天”认为,应综合利用各种法律和经济手段,激励和支持公司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实现从原来的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加强对有资质回收处理公司的排污监管,鼓励设备更新换代,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还有网民建议,应促进回收体系规范运行,明确主体责任,协调产业链回收分工,协调废电池价格,鼓励一些有资质和能力的规模公司作为回收试点,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公司找出一套适合在全行业推广的废蓄电池回收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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