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9-10-31      1148 次浏览

过去8年,中国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政策思路,都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下称《2020规划》)。


2020年转眼就到,工信部正在起草《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下称《2035规划》)。这一规划,如同《2020年规划》一样,将成为未来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的纲领性文件。


日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流传开来。虽然工信部工作人员称,该规划内容并非最终版,会根据反馈调整。但是,《2035规划》征求意见稿透露出的很多原则和内容,应该会被保留。


对比《2020规划》,会发现《2035规划》有了重大变化。虽然发展新能源汽车延续了此前的方向、逻辑,目标一样雄心勃勃,但是发展方式已经完全不同,《2035规划》基本上找不到政策“红包”,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成为主要手段,政府往后站,更专注于鼓励技术创新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等。


一项规划,免不了提出目标。《2035规划》延续了中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决策。


《2035规划》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竞争力明显提高,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20%,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内的商业化应用,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4.0L/100km,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1.0kWh/100km。


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形成市场竞争优势,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40%,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7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广发应用,在部分城市道路规模化应用,汽车新车能耗到达世界先水平。


解读:


《2035规划》的这些目标,和《2020规划》的总体方向一致,也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提出的里程碑目标接近。


关于《2035规划》制定,工信部官员曾经表示,第一项工作就是坚持发展新能源汽车方向不动摇。《2035规划》通过制定的目标表明,主管部门仍然会把新能源汽车当做战略新兴产业,以及中国汽车工业由大到强的“必由之路”。


而且,《2035规划》相对《2020规划》,名称上直接去掉了“节能”,直接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似乎也表明了一种态度。


新能源汽车从业人员读《2035规划》征求意见稿,可能会有点失望。


不要说补贴政策杳无踪迹,而且其他鼓励政策也基本没有提及。


在《2035规划》中,还有一定“红包”效应的是:“健全汽车税制,鼓励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建立与碳交易市场的衔接机制”。


另外在提及对“新能源汽车智慧城市”制定评价体系时称,对获得该称号的地方,给予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


解读:


在此前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中,从生产到消费到使用,有多重鼓励政策。《2035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已经难寻踪影。当然,大家已经不能期待补贴政策,但是对于更多的减税、交通出行费用减免、路权等方面,是抱有期待的。《2020规划》当中,以上政策,即便没有提及,也有方向性的意见,但《2035规划》不仅没有提及,连这些政策的方向都没有提及。


在基本原则方面,《2035规划》也提出“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协调推进、开放发展”的16字方针,和《2020规划》提出的“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不同,政府不再承担引导职责。


《2035规划》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管理上有所创新,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在安全方面更加重视,要求:完善企业负责、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解读:


在2012-2020年这一阶段,新能源汽车行业管理教训颇多。一来,严格的准入政策,并没有形成高门槛,无论是新进入企业的数量,还是新增新能源汽车产能,都相当的多;二来,安全事故不断,而且补贴政策的引导是原因之一。


对于未来15年的政策,《2035规划》提出的放松准入,加强事中事后,以及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都是对症的改变。


《2035规划》用很大篇幅来论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相较以往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布局,《2035规划》提出了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的提法:


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


解读:


“三纵三横”的提法,源自于“十五”期间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确立的研发布局:“三纵”是混合动力汽车技术、纯电动汽车技术和氢燃料汽车技术;“三横”是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


对比新老“三纵三横”,“三纵”方面,混合动力精准定位到插电式混合动力,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不再提及,起草者可能认为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已经市场化,或者丰田等企业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难以再研发追赶。集中在插电式混合动力上,也是和《2020规划》确立的“纯电驱动”路线一脉相承。


“三横”方面,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替换为网联化和智能化,其原因可能是电动化和网联化、智能化更加深度的融合。


在技术创新方面,《2035规划》提出要搞“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列举了动力电池、智能网联技术、技术设施技术三大攻关方向。


值得点赞的一点是,《2035规划》还提出知识产权保障问题,提出“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打击力度。构建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强专利运用转化平台建设,建立互利共享、合作共赢的专利运营模式。”


《2035规划》单章提出,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其中最重要的提法,是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


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围绕多元化生产与应用需求,通过开放合作和利益共享,打通涵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生态主导型企业。


在产业基础良好、创新要素高度集聚的地区,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建设协作高效、共同发展的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水平。到2025年形成2-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解读:


《2035规划》这种提法,体现出对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认识,更加注重生态,更加注重跨行业融合创新,因为电动化的进程,不可能没有周边生态的支持。


不过,我并不看好这一提法。当一个产业发展成熟之际,确实会有主导型企业存在。但是,如何在早期识别、支持未来可以成为主导型企业的企业?而且,企业都有其边界,涵盖产业链上的多个环节的预期,也许并不经济。而且,扶植这样的企业,等于是对其他竞争企业的不同,特别对于中小企业。


新能源汽车特种突进,如同没有粮草的军队,《2035规划》深刻意识到这一点,在多个方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和其他行业的融合发展。


和能源融合发展方面,《2035规划》提出:


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电网双向能量互动。


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


解读:


新能源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也就是V2G技术,以及储能+充电模式,业界争议还比较大。V2G方面,对于电网而言,并不欢迎不规律、且容量小的电力上网,而且V2G增加动力电池充放电次数,减少寿命。储能+充电模式方面,储能的成本和收益比较,还未必算得过经济账。


当然,从长期来看,这一技术和模式有继续探索的必要,而且在局部地区、部分场景有商业机会。


《2035规划》还提出要推动新能源汽车和交通融合发展(加大在分时租赁、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场地用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构建绿色物流运输体系。编者注:但没有给出鼓励政策),和信息通信融合发展(构建“人-车-路-云”多层次数据融合,打造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在融合发展方面,《2035规划》提出“新能源汽车智慧城市”行动,开展上述提及的智能有序充电、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等综合示范。


在充换电网络上,《2035规划》提出了新的描述: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依托泛在电力物联网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快形成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在互联互通和商业模式方面,《2035规划》有了要求和创新:引导企业联合建立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引导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方联合开展建设运营,支持居民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


解读:


关于充换电网络中慢充、快充的布局上,《2035规划》基本延续此前《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要求。但是对于快充,加上了“应急”二字,可以说进一步淡化快充的作用。但是,在商业模式上,《2035规划》鼓励“居民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又是看到一车一桩的难度太大,因此希望用共享模式解决。


从现状来看,受制于停车位、小区电容等因素,会有相当一部分电动车主要依赖公共充电,也就是基本是快充,而并非“应急”。


《2035规划》还提出推进氢燃料供给保障体系建设,强调的是提高制、储、运全链条的经济性,考虑较为周到。


最后,《2035规划》还提出深化开放合作,比较强烈的信号是对合资、外资车企一视同仁,新能源汽车中国品牌再难以获得政策优势。


关于《2035规划》的解读如上。根据工信部工作人员透露信息,《2035规划》还会修订,预计最快将在今年年底完成规划的编制。


无论《2035规划》的最终版本会怎样,可以明确的是,中国新能源汽车过去8年的政策环境,和未来15年的政策环境,将大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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