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瑞沃能大股东用5037.45万元债权冲抵应付业绩补偿款

2019-08-13      857 次浏览

坚瑞沃能(300116)12月24日晚公告,近日,公司与大股东李瑶签署了《债务抵消协议》,大股东李瑶出具《声明书》,李瑶同意以其对公司5037.45万元的债权冲抵其应付公司的业绩补偿款。


据11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大股东李瑶首次同意以债权冲抵方式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其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值,沃特玛的三季报表明沃特玛2018年度会继续大幅亏损,预计2018年度累计净利润与业绩承诺值会存在较大差异。


李瑶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依据坚瑞沃能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规定,在三年的业绩承诺期满后,李瑶需对公司进行补偿。根据沃特玛的经营现状,补偿金额预计为协议约定的补偿上限52亿元。


坚瑞沃能表示,上述申明书的出具,对业绩补偿义务人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事宜有积极作用,同时对公司债务的消减、净资产的充实有着显著的影响。公司据此申明书,即将申明书中收到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对公司债务的消减、净资产的充实有着显著的影响。但是该部分补偿款能否确认在2018年公司净资产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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