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构建跨区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京津冀三地加快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近日,北汽鹏龙、北汽新能源、北汽福田以及格林美、厦门钨业、河北钢铁集团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同在河北省黄骅市实施了北汽鹏龙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
该项目分两期完成,一期为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规划总产能10.5GWh/年;二期为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项目,提取钴、镍、锰、锂等有价元素生产三元电池正极材料前躯体,规划处理废旧电池规模10万吨/年。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2亿元。项目达成后,年销量收入可达30亿元。
2018年12月,河北省工信厅公布《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初步实现产业化发展。鼓励车企建立服务网点,探索梯级利用,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链上下游联合试点示范。
同时,广东省、浙江省、四川省、湖南省相继出台了回收试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