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德2018年业绩盈亏成谜

2019-05-20      1505 次浏览

近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精工”)与子公司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普莱德”)之间关于2018年业绩盈亏的争议成为关注焦点。作为普莱德原股东方的福田汽车和宁德时代也被卷入其中。


普莱德2018年业绩盈亏成谜


双方关于业绩的分歧源于东方精工4月17日发布的2018年年报,其2018年全年营业收入为66.21亿元,同比上涨41.34%;但净利润却大幅亏损38.76亿元,同比下降890.22%。东方精工在其年报中表示,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其全资子公司普莱德2018年利润亏损2.19亿元,同时因收购普莱德100%股权而形成的商誉存在大额减值迹象,因此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48亿元。


与此同时,东方精工在年报中还披露,报告期内普莱德向宁德时代采购近30亿元电芯等原材料,此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不公允情形,因此将关联采购定价不公允部分调整为增加资本公积;且普莱德向宁德时代购买动力电池产品再销售给福田汽车(由宁德时代直接发货给福田汽车)形成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润不予确认。此外,东方精工认为,在新能源乘用车方面,2018年普莱德销售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单一客户北汽新能源。普莱德在对核心客户依赖程度提高的同时,报告期内新客户拓展方面未能取得实际成效。但由于行业补贴退坡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销售价格持续下跌,且普莱德重要的商用车客户进一步流失,在内外因素综合影响下,东方精工商用车营业收入占比从2016年的40%下降到2018年的5%左右;商用车毛利率从2016年的23%下降到2018年的9%左右。


而对于东方精工的种种言论,普莱德方面坚决否认。5月6日,普莱德召开主题为“业绩被‘亏损’管理怎背锅?”的发布会,称其2018年实际盈利3亿余元,并非东方精工所说的亏损2亿元。同时,普莱德方面表示,在东方精工和立信对公司做出大额计提后,普莱德管理层多次提出希望沟通,但对方一直回避沟通。天眼查信息显示,普莱德主要产品为动力电池Pack产品,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等各种类型的新能源汽车。


但就普莱德在发布会上的诸多说法,东方精工又对普莱德召开的媒体说明会予以反驳,称普莱德此次媒体发布会的召开和管理人员声明的发布,均系普莱德原股东推荐至普莱德任职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方面发起之行为,未经普莱德董事会批准,未获得普莱德股东确认和授权,发布会存在诸多误导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东方精工称实质是对业绩赔偿存争议


5月7日,东方精工方面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表示,目前与普莱德原股东对经立信会计师调整的普莱德2018年经营业绩存在重大争议,其实质是对普莱德原股东(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赔偿义务存在争议。


2016年7月,东方精工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以47.5亿元的作价向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股份、青海普仁5位股东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了普莱德100%的股权,此次收购产生41.4亿元高额商誉。但作为原股东方的福田汽车、宁德时代等需根据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简称“《利润补偿协议》”)履行业绩承诺,否则普莱德原股东需要进行业绩赔偿。根据《利润补偿协议》,2016年-2019年,普莱德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需要不低于2.5亿元、3.25亿元、4.23亿元和5亿元。


收购完成后,普莱德成为东方精工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的业务主体,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为主营产业。2016年、2017年两年,普莱德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33亿和2.61亿元。虽然2017年并未完成当年度的业绩承诺,但由于2016年-2017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5.94亿元,超出2016年-2017年累计业绩承诺的5.75亿元,因此勉强完成业绩承诺。但根据东方精工2018年年报,因普莱德2018年利润亏损2.19亿元,其2016年-2018年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3.77亿元,未达到业绩承诺的9.98亿元。


东方精工根据协议要求赔偿


东方精工方面表示,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普莱德原股东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汽车和青海普仁应向东方精工赔偿金额26.45亿元。


但5月6日的发布会上,普莱德管理层表示,2018年确实没有完成业绩承诺,净利润没有达到4.23亿元,但普莱德2018年仍然是盈利的,净利润达3亿余元,实现了业绩承诺的80%。普莱德管理层称,无法接受东方精工方面亏损2.19亿元的说法。对于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赔偿问题,普莱德管理层表示,“按照盈利3亿余元的标准,该赔多少赔多少”。


同时,在普莱德管理层看来,由于东方精工存在利用募集资金理财的情况,导致原本应用于普莱德项目的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才致使公司发展不畅。


此外,普莱德管理层指出,根据东方精工收购普莱德《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东方精工应按照普莱德“普莱德溧阳基地新能源汽车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际需求及时拨付10亿元募集配套资金。但是,自东方精工2017年9月28日完成使用募集资金6188.4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后,东方精工始终未就该项目进行任何新增投入,累计投入进度6.19%,其余募集资金截至目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导致该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以上。


普莱德原股东福田汽车、宁德时代否认


面对东方精工的“指控”,福田汽车、宁德时代相继发布公告对东方精工年报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否认。


福田汽车4月19日发布公告,称普莱德批准报出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与东方精工披露的普莱德业绩存在重大差异。对于东方精工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并未获得普莱德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直接对普莱德业绩予以确认并出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的行为,福田汽车怒斥东方精工“严重误导投资者”、“有失公允完全不合理”,表示不会认可其计算的原10%普莱德股份对应的2.64亿补偿金额,补偿责任存在不确定性。福田汽车称,“公司将会采取法律等各种手段,保护公司及国有资产利益。”


但在4月26日晚,东方精工发布公告,称福田汽车违反之前双方签订的并购协议相关条款、力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4月22日晚,宁德时代也就此事发布了公告,称“东方精工公告的普莱德2018年度业绩不符合实际情况,对普莱德与公司关联交易公允性的判断不客观,将严重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不认可上述公告事项,将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5月8日晚间,东方精工又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普莱德在北京和溧阳的服务器遭受黑客攻击,暂无法评估此事件对普莱德正常业务经营以及财务资料完整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但在业内看来,这场东方精工与普莱德之间的“口水战”已陷入僵局。即使最终矛盾解开,但对双方来说也是两败俱伤。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自从双方矛盾爆发以来,东方精工股价持续大跌,自4月底以来,公司股价已下跌超20%。截至今日发稿时间,东方精工股价为4.17元/股,相比5月13日收盘再跌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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