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公告,批准实施了204项行业标准,其中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行业标准NB/T33008.1-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NB/T33008.2-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和NB/T33002-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结合2018年7月1日实施的NB/T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以及GB/T1848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至此,充电桩至关重要的新的国标,能源行业标准更新完毕。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电网公司在刚刚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充电设备招标公告中并未要求新的试验报告,但在后面的招标中极有可能要求。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近期对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和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
一、规则主要变化内容
二、规则修订后的认证要求
1.自2019年5月1日起,申请人需按照修订后的实施规则申请认证。认证机构将采用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不再受理旧版标准的申请。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于2019年5月1日起,可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送样按新标准作补充试验。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化工作应于2020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0年8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