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2019-05-06      795 次浏览

近几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日前,扬州全国人大代表周善红建议,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背景


2020年动力蓄电池报废量将超过24.8万吨


周善红调研发现,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累计产销量预计将达到50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到2020年动力蓄电池报废量将超过24.8万吨,全社会将面临动力蓄电池的“报废潮”。动力蓄电池成分复杂,随意丢弃将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威胁人类健康。


问题


回收利用体系需健全


周善红介绍,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存在以下问题: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一方面,政府还未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专门立法;另一方面,动力蓄电池还未实现标准化,电池的形状、极芯构成、外壳材料等均不相同,这为回收利用带来巨大的难度。


同时,回收利用体系仍需健全。近几年,我国先后出台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这些文件虽然在加强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研究制定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建立健全废旧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加强行业管理与回收监管等方面作了规定,但由于政策并不具有强制性,且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因此,这些政策并未能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


而且回收技术和工艺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国内针对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工艺路线还处于探索阶段,以循环制造为目标的回收技术还未开展。另外,国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仍停留在废物处理阶段,再利用以及循环再制造技术的研究尚未开展,对电池回收所涉及的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没有具体的工艺措施和装备保证。回收利用成本高、盈利难。对于退役的动力蓄电池没有梯级利用渠道,直接报废处理,导致大量的经济损失。同时,电池回收需要经过放电、拆解、粉碎、提取等多个环节,设备和人力成本投入较大,在没有形成规模效应的情况下,企业很难盈利。并且,不同汽车企业的动力蓄电池结构差异较大,材料体系不同,使得回收难度增加和回收成本上涨。


建议


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


周善红表示,应对新能源废旧电池加强回收利用。


他建议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制定。对动力蓄电池结构设计、连接方式、工艺技术、集成安装的标准化作系统梳理和规定,确保在拆解、检测环节的一致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强化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储存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行业相关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进一步落实动力蓄电池编码制度及可追溯体系,保证电池全生命周期的信息记录,提高监测评估的准确性和便利性,规范和引导回收利用产业规模化、有序化发展。


周善红建议,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


构建规模化、高效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主要包含整车企业、销售企业、消费者、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等。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要对电池的回收利用负责。通过押金制度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废旧电池回收意识,积极引导其参与电池回收工作。动力蓄电池回收遵照有限梯级利用的原则,对电池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发挥电池的剩余价值,同时回收具有较高提取价值的元素,进而形成动力蓄电池的闭环产业链、资源最大化利用以最大程度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周善红建议,加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一是研发动力蓄电池单体、模组、电池包的自动化拆解技术和设备,实现高效率、智能化拆解,提高对于铜、铁、铝等金属回收率。二是开发正、负极材料回收技术,提升对镍、钴、锰、石墨等的回收率。三是开展锂离子电池的循环技术研究,为其生产提供安全和环保方面的工艺措施和装备保证。四是建立准确度高、应用范围广的动力蓄电池健康状态评估技术,对其寿命进行精准评估。


同时,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化发展。


制定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激励实施细则,建立明确的赏罚机制,建议对回收企业按照电池套数、容量等方式进行前期补贴,税收优惠,保证回收企业的经济效益。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效益评估,开展成组技术成本分析,以及再利用场景的经济效益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商业模式试点示范,对具有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推广。积极探索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场景和潜在市场,包括作为低速电动汽车、叉车等的动力蓄电池;智能电网的削峰填谷;太阳能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的储能装置;偏远地区分布式供电、通信基站后备电源以及家庭电源调节等领域,充分挖掘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价值,实现资源集约化利用,共创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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