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新能源企业的影响

2019-04-20      1303 次浏览

2018年下半年开始,各地相继出台了市场化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相关政策文件。本文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颁布的《内蒙古电网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例,分析了调峰辅助服务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影响。

随着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日益提高,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同时满足电网安全运行逐渐成为能源局、电网公司以及新能源发电企业尤其关注的问题。1月22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的计划管理的通知》中又再次对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计划。

但由于风电光伏等间歇性电源调节能力差,大量新能源电力馈入电网,给电网带来了巨大的安全运行压力,网内其他常规电源(主要为火电)被迫承担大量的辅助服务义务,这一方面增加了这些发电企业的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影响了发电量。这在以发电量为主要创收基础的环境下,直接影响火电企业的经营效益。因此,目前亟须理顺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的价格传导机制,本着”谁受益谁买单,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市场化的利益分配体系,才能真正还原辅助服务的价值。从各地电监局出具的文件精神看,这部分系统安全成本由之前的火电企业独立承担或承担绝大部分,正在逐步演变为系统内所有的电源共同公平分担,也就意外着新能源电力不再只享受发电权利而不承安全义务了。

2018年下半年开始,各地相继出台了旨在建立市场化的辅助服务市场、理顺电网安全运行成本分摊机制的相关政策文件。内蒙古电网新能源装机比例和电量渗透率均居全国前列,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以内蒙古电网目前试运行的调峰辅助服务政策做简要分析。

受一次能源禀赋、负荷物理特性及空间分布、产业分布结构、电网运行方式和调度机制、电源类型及电气物理特性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同的电力系统对辅助服务的需求会随着时令、地域的不同而变化。内蒙古电网新能源装机比例较高,同时由于负荷成分中以大工业为主,大量间歇性不可控一次能源单向注入电力系统,给电力系统的实时电力平衡以及联络线控制带来了巨大压力,调峰是内蒙古电网的主要辅助服务需求之一。

2018年十月,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颁布了《内蒙古电网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该文中以下几点值得新能源发电企业注意:

调峰辅助服务的供给侧为火电企业(负荷率低于平均火电负荷率的机组);

调峰辅助服务的购买方为火电企业(负荷率低于平均火电负荷率的机组)+全部新能源企业;

调峰报价范围为0-0.5元/度;

目前,内蒙古电网发电量80%为火电,风电+光伏大约为20%。全网发电量约3000亿kwh,则火电发电量为2400亿kwh,风电+光伏为600亿kwh。按照调峰市场运营规则,全网出现弃风弃光时启动调峰交易。假设不调峰,弃风弃光电量每年按25%估计,则弃风弃光电量为150亿kwh。这部分电量由火电企业调峰让出,市场运行初期,调峰资源紧缺,假设5%的电厂参与深度调峰,度电调峰价格达到上限0.5元/kwh,则调峰总费用为75亿kwh。这部分费用由未进行深度调峰的火电+全部新能源企业承担,则风电+光伏承担调峰总费用约22亿;换句话说,新能源企业需花费22亿购买150亿kwh的发电权,每度电承担辅助服务费用0.14元。这在补贴逐步下降,电价逐步趋于平价的形势下,对新能源企业运营管理、技术储备等方面提出了严峻挑战。

随着市场逐步走向成熟,新能源企业的运营业绩将受以下诸多因素影响:一是网内调峰资源的建设力度和参与主体不断增加,度电调峰成本也将下降;二是随着新能源发电渗透率的不断提高,新能源企业承担的辅助服务费用比例也将逐步增大;三是新能源电价逐步趋于平价;四是本身新能源成本的不断下降;总体而言,上述因素交错在一起,建议新能源企业从以下几点出发,提高自身经营业绩:

1.树立“大系统”意识,提升可调可控能力,优化涉网性能;

2.密切关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动态,适时建设自身辅助服务能力,积极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变“被动买单”为“主动补偿”。

3.在集团公司层面建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运行领域的核心专家队伍,为公司提供管理、运营、投资、技术等专业化决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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