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蓄电池拟将纳入“汽车三包”

2019-04-20      825 次浏览

央广网北京3月17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汽车三包”修订稿)近日向社会征求意见。

其中对家用电动汽车主要零件的三包责任作出规定,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作为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系统,纳入免费更换总成的规定范围;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纳入退换车条款;同时要求生产者将动力蓄电池放电容量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并且在退换车条款中补充了家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故障。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不光对消费者好,而且有助于提升动力蓄电池、以及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倒逼生产厂商自我加压,用更严格的产品标准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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