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拖延规范铅蓄电池的回收体系

2019-02-27      637 次浏览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规范有效的回收体系,每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数量超过330万吨,正规回收的比例不到30%


规范铅蓄电池回收体系不能再拖延


“不规范的回收行为,大量废铅蓄电池被随意拆解处置,致使大气、土壤和水源污染,不仅严重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还造成废铅资源严重浪费和国家税收流失。”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天任对记者说,“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规范有效的回收体系,每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数量超过330万吨,正规回收的比例不到30%。”为此,他呼吁“规范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不能再拖延了”!


张天任介绍说,据统计,我国含铅废酸非法倾倒量从2008年的9.95万吨,增长到2014年的近27万吨,呈逐年增长态势;三无冶炼企业综合利用率较低,一般为80%~85%,最高不超过90%(国外一般为95%),全国每年大约有近16万吨铅在非法冶炼过程中流失掉;非法回收、冶炼、蓄电池利益链造成我国每年税收损失近150亿元。


此外,由于铅蓄电池回收主要由市场利益驱动,缺乏技术回收规范。在局部人口密集地区,废铅蓄电池成为再生企业争先竞价购买的资源。一些无正规环保设施的非法地下再生企业争先抢购,导致正规再生企业面临“缺粮”的尴尬局面。非法的处理企业由于无污染处理成本,以提高原料收购价格获得更大的竞争空间。


张天任说,国家高度重视铅蓄电池产业发展和环境风险防治工作,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由于政策不配套并缺乏有效监管,截至目前我国铅蓄电池规范化回收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近几年,国家多部门组织蓄电池回收项目研究,经多年反复研究,应当得出结论,不应再拖延。”张天任说。


张天任建议,首先要严格蓄电池准入制度,对经准入审核获得通过的蓄电池企业颁发回收资质,对纳入政府监管体系的生产企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2016年国家对蓄电池企业征收4%消费税,企业负担增大,与非法运营、非规范回收运作、环保治理未达标的蓄电池企业在回收上更加缺乏竞争优势。建议国家对规范的生产企业电池消费税实行全额退返,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更好地推进我国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对非法运营、非规范回收运作、环保治理未达标的蓄电池企业不给予政策支持。


张天任还建议,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健全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鼓励再生铅企业与蓄电池企业开展合作,坚持创新理念,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并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对蓄电池企业发展循环产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蓄电池企业应用再生铅产品,对蓄电池与再生铅企业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对有关废蓄电池循环经济项目实行资金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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