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出问题 半年后只给换“周转电池”

2019-01-16      6568 次浏览

南京电动车三包规定2005年出台,到如今已接近14年时间。记者调查发现,电动车三包规定几乎遭遇了商家一致的“软抵抗”,尤其是电动车电池,原本的一年三包,大多被商家打了折扣。半年之后电池出了问题,享受不到更换新电池的待遇,大多都是以“翻新”或“周转”电池代替。


南京市民琚金说,他2011年9月5日花了3000元在建宁路的富士达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富士达电动车。刚开始骑行距离很长,充一次电能骑行50多公里。2个月后,骑行距离大幅下降。到2012年五六月份,骑行距离缩短到20公里。去年7月,琚先生找到专卖店,经过检测,专卖店给他更换了一个电池,当时告诉他,更换的是新电池。


没想到,去年夏天刚更换的电池到了去年冬天就又不行了。电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检测时琚先生问,这电池是哪里产的?当得到回答是“溧阳”产的,他一下子就蒙了,“那你们换给我的肯定不是新电池”。店里一位戴经理拿出厂家的一本三包规定给他看:如果电池出了问题,半年内换新电池,半年后就不是新电池了,而是保养电池。


早在2005年,南京消协、工商等部门就联合出台了电动车三包规定,其第十七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电动车电池出现性能故障,销售者应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规格的电池,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该办法同时要求,换货时,应提供新的商品,凡属残次品、不合格品或者修理过的商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


记者调查多家电动车品牌发现,一旦新车过了半年,出了问题就不再给消费者更换新电池几乎是商家默认的“行规”。


水西门大街的卡沙和航天神迪两家电动车经销商,口径很一致:厂家规定,电池出现问题时,半年以内予以更换全新同等规格的电池,半年到一年内,虽然还在保修期,但更换的就是“周转电池”。过了一年的保修期,电池如果又出现问题,消费者就要付费进行维修。此外,记者了解到知名品牌小鸟的规定也差不多,而南京地产品牌大陆鸽,更换新电池的时间范围更长一些,为8个月,8个月到一年之间,更换的也是“售后电池”。


在三条巷一个知名电动车维修点,王师傅告诉记者,电池的三包规定,一直没有执行下来。对于执行不下来的原因,他表示,这个规定对厂家来说,也未必公平。因为电池本身的使用环境就比较恶劣,会受到颠簸、温度的影响。此外,几乎95%的消费者,都存在使用不当的问题。


“例如电池最好是使用了4/5的电量再充电,在充电器指示灯变绿灯之后,再续充1-2小时,就应该拔掉电源,但很多人不管每天骑了多远,都是一股脑儿充到第二天早上再拔,过充的情况非常普遍”。他说,之所以执行不了,就是因为如果消费者真较真起来,厂家也可以较真。“如果检测,很容易检测到消费者有过充情况,有的人甚至将电池充得变了形。如果将过充归咎为人为原因,厂家可以辩解说,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在三包范围。”


南京电动车业内人士还表示,这个规定毕竟是南京地方性规定,富士达、雅迪等企业的生产厂家不在南京,售后服务全国通用,很难专门为南京一个地方出台单独的保修政策。

相关文章

推荐品类

为您推荐

东莞市钜大电子有限公司 粤ICP备07049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