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2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国轩”)与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通客车”)于2月2日签署《2016年动力电池采购合同》。中通客车拟向合肥国轩采购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合同总金额103736.6万元,合同为合肥国轩与中通客车签订的2016年年度供货合同。
根据公告,合同金额超过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的50%。合同采用分批交货的方式,交货期全部在2016年,将对公司2016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据介绍,中通客车是我国客车行业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具有“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领导者”的行业地位,在新能源客车领域具有多年的产品和技术积累,2015年新能源客车推广数量超过1万台,位居行业第二位。
公司表示,本次合同的签订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用动力锂电池行业的优势地位,同时为公司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持续拓展市场、实现战略升级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
分析指出,动力电池是电动汽车的核心部件,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需求爆发及动力锂电池的技术突破,未来该行业将进入成长黄金期。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市场规模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增,合肥国轩作为国内动力锂电池龙头企业之一,2015年受电池产能规模的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的产品交付,随着2015年新建产能的释放,2016年合肥国轩产品的交付能力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经过多年的积累,合肥国轩在资金、人员、技术、售后保障等方面也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