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

2018-11-21      732 次浏览

2018年5月15-18日,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带队前往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调研组在深圳市、汕头市、长沙市、武汉市实地调研了比亚迪、广汽三菱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比克等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以及深圳乾泰、广东光华、湖南邦普和武汉格林美等综合利用企业,听取了企业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召开座谈会就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试点工作等,与地方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进行深入座谈交流。


高云虎强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对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一是在已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度框架下,严格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制造、动力蓄电池生产等骨干企业作用,坚持高起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二是在试点工作中抓好“两头”,即前端回收体系建设和后端再利用及无害化处置,尤其要严格控制湿法冶炼的规模和布点,避免出现再生利用企业“遍地开花”无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布局相关产业。三是加强产业间协作融合,积极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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