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能否在新政策下驶上正轨?

2018-11-18      1011 次浏览

无牌上路、价格低廉的低速电动车在便利一些城乡群众出行的同时,也成为城市交通的“顽疾”。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通知,明确提出将通过开展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产能等措施,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深受各界关注的低速电动车,如何驶上“正轨”?


低速电动车“野蛮”生长


根据六部委的界定,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不高,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但不局限于“老年代步车”。至于多少算“速度低”,记者采访中得知,行业企业多以时速70公里为界。


山东是低速电动车生产大省,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统计,9月份,山东省生产的低速电动车总计6.86万辆,截至9月底,今年山东省累计生产四轮低速电动车50.47万辆。尽管行业前五企业占据了70%以上的生产份额,仍有大量中小厂家生产的低速电动车涌向市场。记者测算,目前,我国低速电动车年产销超过100万辆。


因长期缺乏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产品型号五花八门、价格悬殊是市面上低速电动车“良莠不齐”的直观体现。记者了解到,各种款式的低速电动车售价从一千多元到四五万元不等,一些廉价低速电动车基本是三轮车上罩个简单外壳,而雷丁、丽驰、御捷等厂家的低速电动车价格高达四五万元,车辆配置向燃油汽车靠拢、续航里程优势明显,部分产品还出口国外。


除了缺乏国家标准,市场需求旺盛是低速电动车“野蛮”生长的主要原因。在农村,廉价方便的低速电动车是“出行神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在城市,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低速电动车同样广受欢迎。北京市市民王女士说,虽然家中有汽车,但因城区部分巷道有管制,加上停车难,出行并不方便,她家买的老年代步车则解决了这些难题。


源头管理倒逼企业转型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有关部门对低速电动车行业进行清理整顿,有助于推动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使用、管理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电动汽车观察家》总编辑邱锴俊说,政府部门没有全面否定低速电动车,而是延续了2015年以来对低速电动车治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有利于倒逼低速电动车发展转型升级。


部分企业负责人也对新政表示欢迎。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创始人陆付军认为,低速电动车价格便宜、使用成本低,满足了部分群众的需求,但这一行业确实需要规范整顿,低端、不安全的产品应被淘汰。他说,新政策释放了即将出台标准的信号,即将承认低速电动车的合法性,并将引导部分车企向新能源汽车升级。


“低速电动车并不全是低端产品,很多企业已经具备了向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实力。”陆付军介绍,低速电动车在欧盟和日本等国家有相应的标准,丽驰等国内企业的出口产品均符合要求。一些企业还进行了车辆碰撞性能试验、改用锂电池。行业头部企业生产的低速电动车,已经是全球同品类里的先进产品。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已有一些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正通过联手汽车生产企业、转型为汽车生产企业等方式,向厢式物流车、纯电动轿车等领域进军。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新能源汽车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就有部分车型来自曾经主打低速电动车的企业。


制定标准推动规范管理


地方监管部门与企业负责人认为,在清理不合格企业的同时,合格低速电动车企业应抓住机遇推动规范生产和转型升级;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快出台低速电动车管理的相关标准,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一位曾在低速电动车企业任职的职业经理人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潮”的迹象越来越明朗,这也为低速电动车企业提供了转型发展的机遇。在一些特殊的应用场合,无需补贴的低速电动车将为新能源汽车提供补充。他说,生产企业首先要确保产品质量,将低速电动车打造成安全、可靠的产品。


“有关部门提出要加快制定发布《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这是一个很积极的信号。”陆付军等人表示,希望这些国家标准和规范能尽早出台,让企业能够按标准申请准入和生产产品,监管部门也可以按标准对企业实施管理。


一些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也指出,在出台技术标准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当对低速电动车的路权管理出台规范,明确其管理体系、行驶范围、驾照要求,结束低速电动车无序上路的状态。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科科长方雄认为,只有出台国家标准,公安部门才能按规定为合法生产、合法销售的低速电动车核发牌照,并对路面监控、各小区和商场停车场行车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切实把低速电动车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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