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规划到2020年建成充电站95座、充电桩19220个

2018-11-11      786 次浏览

近日,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南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到2020年,南宁市建成充电站95座、充电桩19220个,满足2155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届时,市区快环以内、凤岭南、凤岭北、五象核心区等中心城区可在半径小于2公里获得充电服务,新建小区100%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既有的住宅小区进行改造,提供部分充电服务。


1、南宁充电设施建设在起步阶段


据统计,2016年,南宁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464辆,其中,电动公交车766辆,公务与私人乘用车698辆。而相应的充电设施方面,全市共有14座集中式充电站,其中,10座为公交车专用充电站,配置直流充电桩128个;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配置充电桩30个。全市共有单位自用充电桩及公共分散充电桩12个。


南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有供电企业、公共交通系统、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及私人等。


目前,南宁市已有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平台包括南方电网“度度充”互联网+智能服务平台、公交公司运营管理平台、特来电等充电桩投资运营企业自有的运营服务平台等,但各平台间未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目前,南宁市尚无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平台。


总的来说,南宁市充电基础设施仍处于起步阶段,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并存。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建设难度大。停车矛盾也制约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商业运营模式未形成,全市统一的智能服务平台尚未建成,充电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力度不够。配套保障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经测算,至2020年,南宁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为21550辆,为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至2020年,南宁市需布置充电桩19220个,充电站95座。南宁市急需加快充电设施的建设。


2、新建住宅停车位要建充电设施


《专项规划》对公交车、物流用车、环卫车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分别进行了细致的规划。其中,对市民最为关心的是私家车能不能保证在家、出门、上班都能随时充上电等问题进行了规划。


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应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充电桩。私人乘用车及用车计划性较强的公务用车原则上建设交流充电桩;用车频率较高的执勤、执法部门等公务用车则应根据需求配置一定数量的直流充电桩。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对于既有的住宅小区,鼓励通过改造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


鼓励物业联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设施。


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按照《专项规划》,2017—2020年期间南宁市规划建设15950个自用充电桩,至2020年,南宁市共拥有公务及私人乘用车充电桩15950个。


3、出门半径2公里范围能充上电


除了在家和单位能充上电,如果去商场、在路上万一没有电了,怎样才能保证及时补电呢?对此,《专项规划》提出,为满足电动汽车临时补电的需求,要补充一定数量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即城市公共充电站及分散充电桩。


城市公用充电站按每2000辆电动汽车配置一座充电站的要求进行配建,每座充电站配置10个充电桩,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按4∶1配置。


公共分散充电桩按出租车、环卫车、物流行业专用车、公务和私人乘用车总数10%的比例进行配建,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按4∶1配置。对于建设在路内停车泊位上的充电基础设施,在选点时,应尽量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充电桩在非使用状态下不带电,使用时满足安全充电要求。


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大型商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公园、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配建时,《专项规划》提出,对于新建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对于已建地块,鼓励在2020年前充电泊位按10%的最低配建标准逐步配建到位。


对于路内停车位的充电设施配建上,《专项规划》提出,在路外充电设施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各区域特点在有条件的路边、高架桥下或桥孔下等布局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选址应避免对城市道路的影响;周边有办公、商业、居民小区或邻近轨道交通车站的,宜专位专用、结合分时租赁网点布局;试点结合智慧路灯、利用小区周边夜间道路停车资源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按照规划布局,2017—2020年期间,南宁市规划建设公共充电站18座、公共分散充电桩1921个(1545个直流充电桩和376个交流充电桩);至2020年,南宁市共拥有公共充电站22座(含充电桩176个)、公共分散充电桩1933个。南宁市主城区重点区域平均充电服务半径控制在2公里范围内,可较好地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充电设备建设规划


范围:整个南宁市,重点规划中心城区。其中,中心城区包括新高速公路外东环以内约903平方公里的区域,及武鸣区约127平方公里的区域(武鸣城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伊岭工业集中区),总规划面积约1030平方公里。


车型: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四轮汽车,即纯电动汽车、插电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


设施:直接向电动汽车充电的充(换)电站、充电桩、充电插座、智能运营管理平台及未来可能推广应用的光伏充电站、感应充电、光伏公路等。侧重于目前技术已比较成熟,可推广应用的充(换)电站、充电桩、充电插座、智能运营管理平台等。


充电设备规划目标


到2020年,南宁市建成充电站95座、充电桩19220个,满足2155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其中,市区快环以内、凤岭南、凤岭北、五象核心区等中心城区满足国家相关通知要求的“省会城市核心区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桩车比不低于1∶12的要求”,形成以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务等专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设施为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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