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报废回收应尽量脱离“市场化”

2018-11-07      681 次浏览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和保有量都已超全球总量的一半。据行业专家从企业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综合测算,2018年后,我国新能源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期,预计2020年累计退役量将超过20万吨。


市场化消解退役的动力蓄电池是一个重要的渠道,但是,鉴于动力蓄电池处理上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尚不能过度依赖“市场化”,这是因为:一方面,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同于一般性的生活垃圾的再生利用,过程相对复杂,技术标准要求较高,需要一定的资金、科技投入,有多少企业愿意和有实力承揽这一业务,不能靠估计,而是要靠市场检验。另一方面,处理报废动力蓄电池也是一项新技术、新行业,市场化运作不等于敞开大门,随便进入。因为动力蓄电池一旦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二次污染,给环境带来的危害更大。


此外,在市场化运行当中,参与企业总是要追求“效益第一”的,一旦出现有的企业感觉费力不讨好,以及没有多少企业愿意承担此类业务的情况,市场化运作“失灵”了该怎么办?此时,就需要管理部门留有一定的“后手”进行“补台”,而这个“后手”和“补台”就是政策扶持和强制执行,包括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强制推行动力蓄电池的报废工作,防止一些小作坊趁火打劫,让已经报废的动力蓄电池改头换面再次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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