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标准能否如期出台?

2018-09-25      1454 次浏览

山东、河南两省是低速电动车销售大省,政策上有点风吹草动,都能让整个行业震动,因近日郑州、菏泽、济南等地分别出台了管制低速电动车的政策,企业倍感压力,行业人心惶惶。


低速电动车管制政策是来者不善还是另有深意?


现在,郑州市对于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不管是无证上路还是无牌上路,都将按照机动车标准执行处罚,没有缓冲期,直接“一刀切”。目前并没有说不允许销售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但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就属于不合格商品,如果销售,工商部门会按照不合格商品进行执法。


8月1日起,菏泽非法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和小型低速电动汽车(以下称超标电动车)及各类配件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9月1日起,全面清理城区内超标电动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9月16日起,菏泽市内设定禁行路段,部分路段部分时间禁止超标电动车通行。


而济南市《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用于保障民生及公共服务的机动三(四)轮车给予一年过渡期。禁行禁售禁止生产非法机动三(四)轮车。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背离了国务院此前对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同意的“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


但是,此举却能够倒逼企业升级,想要生存的企业势必要在产品性能和科技研发上增加力度,向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否则就等着被“腰斩”。


在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A00级车型没有补贴的情况下,低速电动车市场必然再次获利,适者生存,强者愈强,大家千万不要现在就倒下了,监管严是好事,虽然不少商家被整治了,被劝着关闭了,损失也不少,但是你也不用慌,行业没有“凉凉“了。


低速电动车身份悬而未决,10月份究竟能否如期出台?


在采访郑州市某知名品牌经销商薛先生时获悉,郑州现在是非常时期,不让上路不让销售,所有三轮和低速四轮全部关门。


薛先生此时也倍感无奈,库存车辆只能自己想办法处理,厂家的意思是让等待政策出台,等到十月份如果政策不出,就会赔钱处理库存。


据薛先生透露,已经有其他品牌的经销商处理完库存已经不干了,还有一些现在正在处理库存,现在处理赔的少一点,以后处理赔的多一点。


相信,很多经销商都是薛先生想法是一样的,赌一把吧,万一政策10月出来了呢,低速车几乎没几家是锂电的,铅酸电池总会给一个过渡期的吧!


根据24个月的制定周期,2018年10月是该标准出炉的最后期限。


“从目前情况看,低速电动车能为自己'正名’的机会非常小。”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全国汽车标准化电动汽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全世认为,此轮整治行动对低速电动车企业来说算是一次预警,在此情况下,低速电动车企业应当早做打算。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资深首席专家、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总工程师周荣也公开表示,24个月的立项周期是基本要求,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后推迟延期,所以标准在10月后出台的可能性也同样存在。


未来已来,大势已定,低速车企和经销商要早做打算。


《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草案此前已经曝光,按照《条件》征求意见稿,低速电动车标准高于目前行业平均水平。业内人士预计,达到《条件》要求的企业不超过5家。


1、动力蓄电池要求GB/T31467标准,而这一标准是《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标准,也就是说,草案彻底抛弃了铅酸电池而明确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来源。


2、车身长度不超过3500mm,宽度不超过1500mm,高度不超过1700mm;


3、车辆在1km的行驶范围内最大时速应大于等于40km/h且小于等于70km/h;


4、车辆的整备质量不超过750kg,且动力电池占整车重量不应超过30%;


5、速度警示,车辆在时速低于20km/h时,应该能够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醒声音;


6、测量最大爬坡度,不低于20%;


7、车辆0-30km/h的加速时间应不大于10秒;


8、不满足GB20071标准(《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标准)碰撞试验标准的低速电动车车型将被淘汰。


经销商不妨对比一下,自己家的车有几辆是能达到这个标准的,或者说将来可以达到这个标准的要求。如果不能,那不如找到一两个有可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品牌攥在手里。


黎明前的黑夜最漫长,虽然,在集中整治的时候人心惶惶,但是只要挺过这一阶段,低速电动车的未来将是更加安全、放心的。行业将清理一大批资质、能力不行,运营不规范的品牌,剩下的大多都会是有实力的品牌。


低速电动车在交通出行领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重视低速电动车行业的发展,一个没有监管的行业是走不远的,通过严格的监管,相信未来低速电动车行业定能够越发规范、合规,稳步发展的时代,或迎来又一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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