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后全国多地密集下发光伏补贴政策,光伏人的寒冬真的过去了吗?

2018-11-09      1703 次浏览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突然公布,一时间让所有光伏人都感到措手不及。2016年开始逐渐火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都被通知文件中10GW规模指标的限制,从头到脚浇了一个透心凉。

虽然,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在各个场合都明确表示: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光伏发电,但是似乎永远都停留在口头。

不少531以前备案,但还来得及未并网的光伏项目,由于原有承诺的光伏补贴无法兑现,致使不少光伏人陷入法律纠纷,甚至被老百姓说成是“骗子”,个人信用严重受损。

一会有多方传言说:531前备案,但630前并网的项目,国家会出台补救文件,还是能拿到原有的光伏补贴。快4个月过去了,不少地方供电局已经按照燃煤标杆电价开始下发售电款,而大家期盼已久的补救政策并没有半点迹象......

还好,国家在下发通知文件时提到了这么一句话:“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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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各地安装商们纷纷转向开发无补贴项目,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近期针对无需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近期还开始了市场化交易工作。

近日,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陆荷峰做了《光伏市场进化论中的变与不变》的主题发言,她表示:光伏系统的市场均价一直在下降,河北现在在做的无补贴项目,光伏系统价格已经到了4元/瓦,可能更低的是3.5元/瓦价格。

不过,据笔者了解,在河北及山东部分地区推广的无补贴项目并不能照搬和推广到全国。这些项目都是在光照条件好、自用电价高,自用比例高等一定特定条件下才可以实行。

对于那些想开发无补贴工商业项目的光伏安装商来说,如何找到一个好的企业屋顶;用电量是否大;自用比例是否高;安装光伏电站后,企业的经营情况能否在10--20年时间内保持稳定;用电电费是否能够及时收取?这些都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不可忽视的问题。

531新政之后,全国不少地区纷纷出台了光伏产业的补贴政策(点击蓝字查看:史上最全汇总|531后各省市光伏政策盘点……)而几天前,网络流传已久的浙江省光伏补贴政策终于下发正式文件,引发了整个光伏人朋友圈的刷屏,省补0.1元/度保持不变,户用光伏补贴0.32元/度,补贴至2018年年底,而且可以优先纳入2019年浙江省的分布式发电规模。这无疑对浙江省内众多户用光伏安装商来说,是个十分利好的消息。

近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正式公布,此意见补贴政策涉及分布式光伏、建筑光伏一体化、光伏储能、能源互联网、微电网、CCER、光伏资产证券化等内容。其中有大量利好当地光伏安装商和当地光伏企业的内容(详情可以查看光伏盒子今日推送第4篇文章)。

合肥作为一个光伏产业聚集的城市,汇聚了诸如:逆变器制造企业阳光电源、光伏组件制造企业晶澳、通威、天合等一系列国际知名光伏企业,直接促进了当地人员的就业,同时,每年这些光伏企业还上缴了不菲的税收。531新政毫无疑问对这些企业都带来了不小的冲击,这样看来合肥的光伏支持政策的出台,无疑对这些企业来说是一场真正的“及时雨”。

近期,还有消息透露:江苏省能源局和财政厅等部门已基本达成共识,江苏省的光伏产业“刺激”政策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当中,补贴政策乐观估计年内或将出台。

不过,看到这里,那些不在有补贴的省份和地区的光伏安装商们,他们并不会为这些“别人家”补贴而兴奋,摆在他们面前的或许只有残酷的现实!

相比于当地有没有新的光伏政策会出台,他们更关心的是那些531之后到630之间并网的电站到底能否拿到补贴?

在绕了一圈之后,所有的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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