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印发

2018-11-09      987 次浏览

近日河南能监办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目标在2019年~2020年鼓励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鼓励调峰和调频辅助服务按效果补偿,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详细文件内容如下: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监能市场〔2018〕126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国家电投、华润、华晨河南分(子)公司,豫能控股,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我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按照国家能源局《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国能发监管〔2017〕67号),结合河南电力运行实际,河南能源监管办研究制定了《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报告。

附件: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我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按照国家能源局《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国能发监管〔2017〕67号),结合河南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立足河南电力系统运行实际,适应我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发展需要,以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和市场化交易为目标,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1894号)有关规定,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省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提供辅助服务的市场化补偿与分摊机制,发挥市场在电力辅助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河南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原则。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发展需要,利用市场机制激发各类型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调节性能,调动市场主体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积极性,使市场在辅助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建设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和市场化交易平台,统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市场交易规则供应与调用辅助服务,加强市场交易信息公开,维护全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公平运营。

(三)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合理确定火电机组有偿调峰深度,合理补偿有关成本,促进电源侧调节能力提升。积极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开展调峰和调频辅助服务按效果补偿。

(四)坚持积极稳妥原则。立足我省实际和发展需要,加强与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进行衔接,坚持稳妥起步、积极推进、分步实施,保障河南电网安全稳定优质运行。加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和技术培训。

三、主要目标

以完善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8年):按照现有文件要求,完善现有“两个细则”相关规则条款,扩展市场主体参与范围和补偿项目范围,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2019年~2020年):鼓励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鼓励调峰和调频辅助服务按效果补偿,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第三阶段(2020年及以后):根据市场建设进程,配合现货交易开展需要,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四、主要内容

(一)推进完善现有“两个细则”相关规则条款

1.实现辅助服务补偿项目和管理范围全覆盖。按照《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要求,逐步增加旋转备用、一次调频补偿等项目,逐步扩大各类型机组实施范围,完善河南省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系统,确保各类发电机组公平承担电力辅助服务义务。

2.实现辅助服务补偿科学化。按照43号文所确定的“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补偿力度,充分调动发电企业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根据电网运行需要,逐步加大对调峰、调频、备用等服务的补偿力度。

(二)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实现平台交易

3.建立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制。在现有调峰辅助服务补偿基础上,根据我省电力系统运行需要,按照市场化发展要求,发电企业在市场交易平台通过开展竞价的方式提供辅助服务。河南省电力辅助服务交易(调峰和调频等交易)规则另行制定。

4.建立有偿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研究开展火电机组深度调峰交易、火电机组启停调峰交易。

(1)火电机组深度调峰交易

深度调峰交易是指在电网运行和调峰需要时,火电机组为使发电负荷率小于基本调峰基准值,实时调减自身发电出力而提供的辅助服务交易。负荷率大于或者等于基本调峰基准时,火电机组提供的调峰服务是应该承担的义务,属于基本辅助服务,执行“两个细则”有关规定。

根据河南电网运行实际,合理确定有偿调峰启始基准值,发电机组有偿调峰交易采用“阶梯式”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调峰交易按照各档有偿调峰电量及对应市场出清价格进行结算。调峰电量按照机组调峰率对系统运行的贡献程度(机组出力曲线相对系统负荷形状)进行补偿。

鼓励火电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提升,合理确定机组有偿调峰的调峰深度,根据系统调节能力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合理补偿火电机组灵活运行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

(2)火电机组启停调峰交易

火电机组启停调峰交易包括机组停机(旋转)备用交易和应急启停调峰交易等。

机组停机(旋转)备用交易是指调度机构根据电网运行需要,合理优化全网开机方式和促进新能源消纳,安排火电机组停机、旋转备用。停机备用按照机组容量和停机时间进行补偿,旋转备用按照备用贡献量进行补偿。目前停机(旋转)备用暂根据电网运行和调度需要按照机组容量进行适当补偿,逐步过渡到市场方式确定。

机组应急启停调峰交易是指根据电网运行需要,调度机构安排火电机组应急启停为电网提供调峰辅助服务的交易。应急调峰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电网需要,按照发电企业前期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安排调用。

5.建立一次调频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一次调频是指当电力系统频率偏离目标频率时,发电机组通过调速系统的自动反应,调整有功出力减少频率偏差所提供的服务。

并网发电机组必须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并且不能擅自退出。在现有“两个细则”关于机组一次调频考核管理基础上,逐步加大考核和补偿力度,研究建立基于调频性能指标的激励和惩罚机制,推进一次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按照既定标准,根据发电机组的积分电量(基于时间和速率)、响应时间、调节精度、调节速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排序,按照以补偿定考核的原则,确定机组的补偿量和考核量。

6.建立自动发电控制(AGC)辅助服务交易机制。根据我省电力系统运行实际需要,借鉴部分地区自动发电控制按效果付费的经验,研究建立按照机组响应时间、调节精度、调节速率等效果进行补偿机制。

7.按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适时开展送入我省的跨区跨省联络线辅助服务管理,研究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的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等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三)推进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根据我省电力市场建设进程,配合电力现货交易开展需要,适时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我省以前有关辅助服务考核和补偿规定与本方案(及其交易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和规则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河南能源监管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协调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和市场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辅助服务补偿交易规则。

(二)加强市场监管

河南能源监管办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河南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组和市场交易实施监管,对市场主体遵守“两个细则”、辅助服务交易规则、市场运行和交易信息的情况实施监管。电力调度部门要结合辅助服务实施要求抓紧完善技术平台建设和软件系统研发。

(三)加强沟通协调

河南能源监管办按照要求将我省实施方案和辅助服务进展情况向国家能源局进行报告和备案,有关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加强与华中监管局、其他派出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工作衔接,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监督和指导电力调度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要求开展辅助服务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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