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官方网站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名单进行了公示:“按照《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展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将排量小于1.6升的车型纳入车船税减半政策适用范围,在满足排量要求的同时,车辆还需符合综合工况油耗的相应标准,所以并不是所有1.6升排量以下的车型都可以销售此政策。
此外,对于符合新能源产品技术标准以及相关质量要求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目前市场中绝大部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均在名单内,主要是在中国生产的自主、合资车,而进口插混车型不在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