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合规企业名单公布

2018-09-13      1053 次浏览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浙江省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在列。


该名单的公布,是继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以来的又一举措,有利于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工作的落地,同时也将动力电池安全问题提上了日程。


动力电池存在哪些安全问题?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安全问题向来引人关注。近年来已发生多起新能源汽车自燃事故,充电自燃、碰撞起火、行驶中自燃以及未充电自燃等情况时有发生。就在上个月,一辆威马EX5电动车就发生了自燃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动力电池安全问题再一次进入公众的视野。


其实,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之初,频发的自燃事故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过,自燃事故只是电池安全问题的一个表征,电池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动力电池生产制造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动力电池使用过程中,因充电设施及电池维护不到位而产生的安全隐患;三是废弃电池的安全隐患和对环境的污染。


严格规范生产流程,可以有效改善生产安全。同时,随着电池安全等级的提高以及电池管理系统的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中的安全性也在提升。不过,作为电池安全和新能源产业的最后一环,废旧电池的处理曾长期被忽视。


为什么要对动力电池进行回收?


废旧电池中的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有很大危害,以普遍使用的三元锂电池为例,虽然其不含铅、镉等对人类和环境有重大危害的重金属,但其电解液中仍有镍、钴、锰等重金属,也存在含氟的有机物。锂电池中的六氟磷酸锂在空气中很容易水解产生五氟化磷、氟化氢等有害物质,对人体、动植物有强烈腐蚀作用。报废之后的动力电池仍有300V—1000V电压,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爆炸。


此外,淘汰的动力电池中,有部分没有达到报废条件,仍可以继续分级利用甚至供家庭用电。而彻底报废的电池,其中的材料还可以回收利用。可以说废旧动力电池商业前景巨大,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也要求做好动力电池的回收工作。


我国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处理办法


由于行业发展迅速,缺少相应规范,导致企业生产的动力电池型号种类各异,增加了回收利用的困难程度。同时,目前行业仍缺乏系统的回收处理经验。不过,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动力电池回收早有规划。


早在2006年,工信部、科技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就联合出台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明确提出“电动汽车(含混合动力汽车等)生产企业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电动汽车的蓄电池”。在这之后,有关部门又先后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等一系列文件,对动力电池及新能源产业做出规范。


年初,《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并已于8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动力电池的回收工作将由企业进行主导。随后,七部委又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我们看到,国家在逐步完善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工作。动力电池的安全问题与作为使用者和受益人的消费者息息相关,为此,消费者也应该积极推动政策的落地。这样,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工作才能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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