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能过剩的原因是什么

2018-09-12      1055 次浏览

9月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对拟上报《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过梳理,共有30家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已经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如果在9月3~9日的公示期内没有受到任何异议,该名单将正式上报至工信部,届时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


这一举措除了被视为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具体行动以外,也体现相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进一步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决心与信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师建华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名单中的汽车企业应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条件开展后续工作,有些可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加速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研发及生产进程;而有些也可选择及早放弃,避免相关资源的浪费。


虚火一 资源制约 有资质不生产


按照《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对于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工信部予以特别公示。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信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


在《通知》列出的30家企业中,不乏一些知名上市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和合资公司,包括华晨汽车、广汽本田、长安标致雪铁龙、重庆长安铃木、凯翼汽车、哈飞汽车、万向、丽驰等。为何在获得了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后停产长达一年之久?


原因不尽相同。有些主要以传统燃油车业务为主,在短期内并没有明确新能源汽车产品规划,曾经可能想过要生产新能源汽车,但实践后遇到种种难处,最后不了了之;有些则是因为内部整合而忽略了新能源汽车板块,例如此前曾生产过金杯大海狮纯电动车和中华HEV等车型的华晨汽车,近两年忙于内部整合,同时研发部门将大量的资源用于中华V6、V7车型的研发,导致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投入很少;再如万向集团在收购了相关电池和电动汽车企业之后并无其他实质进展……


“某些车企在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后,并非没有推出产品,而是产品无法满足相关标准,迟迟未能进入产品目录,导致了生产状态的停止。”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这一点,凯翼汽车的相关负责人也曾提过,早期研发的概念车到后期无法满足当前的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此后就放弃了上市。


虚火二 低端产能过剩地方政府推波助澜


具体到不同的企业,有资质却不生产的原因不一而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30家企业停产长达一年之久的背后,是大量的闲置产能以及盲目的投资和浪费。有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新投入整车项目累计就已经达到91个,多达21个省上马了新能源汽车项目,投资规模达到5283亿元,在各类车企已经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能规划中,到2020年将超过2000万辆,10倍于《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200万辆的目标。


据保守估计,目前国内新势力造车企业至少有50家,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有210~220家企业具有生产资质,当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有资质,无产品”甚至“有产品,不生产”的现象。虽然业内专家认为“2000万辆”这个数据可能仅是各地方和车企的规划产能,届时能否真正落地还有待观察,且企业可通过调节生产节奏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但如若像名单中的30家企业一样,新能源汽车项目处于停产状态,无疑是对已经建成的厂房和土地、人员等资源的极大浪费。


“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仍然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宋秋玲认为,在结构上,我国新能源汽车高端产能不足和低端产能过剩并存。产业出现盲目扩张、投资过热的苗头,加上一些低水平企业采取低质低价竞争方式扰乱市场,拉低了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虚火三 行业管理粗放企业需量力而行


也许,目前新能源汽车产能过剩现象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规律,新兴产业在快速发展期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膨胀。但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来说,目前仍亟需进一步加强行业的规范和科学管理。


在近日召开的2018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年勇提出,过去,汽车行业更多注重事前管理,行政效率不高、企业负担较重、社会反响较大,事中事后管理跟不上产业变化、优胜劣汰不健全、僵尸企业僵尸资质无法及时退出市场,但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为了保证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方面,国家发改委主动简政放权,组织编制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接下来将严格管理产业投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年勇如是说。


科学管理不仅体现在提高产业投资门槛上,对于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产品及企业,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简化准入许可的申请工作和流程。据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瞿国春透露,《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还在持续修改和完善中,但将秉持着简化准入许可管理的原则,除新建企业及新产品外,对已获得许可企业及产品的变更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大幅减少企业和产品许可的事项;同时,还将鼓励企业对同一系数的车型产品按照系统生成产品准入,生产同一系列的产品不需要再重复申请许可,将大大减轻企业申报产品的负担。


此外,师建华建议,被列入名单的汽车企业应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实际条件,有实力和基础的需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提交相关信息,适时推进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进程;水平和能力有所不足的,则可选择及早放弃,避免相关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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