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集团与光华科技合作回收动力电池
日前,北汽集团下属企业北汽鹏龙与光华科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合作包括股权合作、共建回收体系、合作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及材料资源化处理业务等。具体将围绕四个方面展开:第一,珠三角地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第二,黄骅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第三,长三角地区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及材料资源化处理业务;第四,探索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以外的其它区域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及材料资源化处理业务。
力信能源与赣州豪鹏签署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协议
日前,力信能源与赣州豪鹏科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正式达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战略合作。力信能源表示,本次与赣州豪鹏签订的动力电池回收战略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另一方面能增强公司抵御能源短缺风险的能力,建立低碳经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杨凯:2012年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不具备梯次利用价值
11月8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储能电池本体技术研究室主任杨凯表示,2012年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不具备梯次利用价值。他认为,(1)梯次利用电池主要有低速电动车、电网应用、通讯基站的三方面应用领域;而电网应用场景丰富,可以为不同状态梯次电池提供不同应用场景可实现电池最大化应用,电网应用将是梯次利用最大应用场景。(2)“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是梯次利用电池三大条件。考虑到“低成本”条件,目前全球范围对于梯次利用技术路线都是动力电池模组再利用。(3)经过对梯次利用电池的电池的倍率、充放电特性、温升特性、使用寿命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试验评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安全性均无问题,2012年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不具备梯次利用价值。
光华科技:与北汽鹏龙签订动力电池回收等领域战略协议
11月12日晚,光华科技发布公告称,11月12日,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下属企业北汽鹏龙签署了《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告显示,双方将在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体系等业务上开展合作,通过双方的合作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典范,在政府主管部门支持下,共同为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做贡献。
根据协议,双方计划在珠三角地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黄骅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长三角地区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及材料资源化处理业务和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以外的其它区域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及材料资源化处理业务等几大领域开展合作。
北汽鹏龙成立于2007年,是北汽集团旗下汽车服务贸易业务发展平台,目前业务主要涵盖汽车经销(含平行进口)、汽车配件、汽车物流、汽车租赁和出租车、二手车(含)、大宗物资采购、广告传媒、保险专业代理、汽车定制改装、汽车循环经济产业、汽车电商等,实现了北汽集团整车生产、零部件制造与服务贸易业务的对接和联动。
2025年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容量将达137.4GWh
磷酸铁锂和三元电池是动力电池两大主力。磷酸铁锂电池的循环次数较高,从新能源汽车上报废拆解下来后,还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比如应用在电信基站的供电、家庭储能等领域,继续发挥作用;而三元电池报废下来后很难再继续使用,一般直接对其进行拆解回收金属材料。
由于三元动力电池不断迭代升级,因此不同水平的三元电池产品带来的市场增量也有所不同。三元动力电池发展初期,以NCM111为主,以523为研发方向。随着钴价格大幅度上涨,为了降低原材料成本,同时满足高能量密度的要求,三元电池在技术上逐渐向高镍低钴的NCM622/811和NCA电池发展。
2012年,三元动力电池中只有NCM111和NCM523,两者八二分;2017年,NCM111/523/622/811和NCA电池的占比分别是8%,66%,20%,4%和2%。根据技术迭代进程和工信部对电池能力密度的要求,假设2020年,NCM111被淘汰,NCM523/622/811和NCA占比分别为25%、40%、30%和5%;到2025年,NCM622和811占比90%,NCA占比10%。
据此测算,2018-2020年,需要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容量分别为6.73GWh、15.81GWh和26.66GWh,同比增长292%、135%和69%。其中磷酸铁锂电池的容量为4.75GWh、11.31GWh和16.38GWh,占比70.53%、71.54%和61.43%;三元动力电池的容量为1.7GWh、3.76GWh和8.89GWh,占比25.25%、23.75%和33.36%。
而到2025年,我国需要回收的废旧电池容量则达到137.4GWh,是2018年的20倍,2020年的5倍。其中三元动力电池的回收量占比68%,达到93GWh,磷酸铁锂的占比27%,为37.67G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