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多项鼓励政策加强新能源车辆推广

2022-10-27      465 次浏览

近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表示,将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集群,明确并提出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措施。


2020年,福建省城市公交车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0%以上。


福建省表示,将力争通过十年左右时间,把全省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物流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五,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三,私人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位列全国前五。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福建省推出了针对新能源汽车的鼓励措施:


(1)充电电价优惠,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免收基本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据了解,目前福建省电网执行的电价为全国最优惠。


(2)对新能源车辆停车提供优惠,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2020-2025年,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超过2小时,停车费减半征收。


(3)不限保有量、不限行政策鼓励。不限制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


(4)公务车更新及出租车更新采用新能源车。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选用新能源汽车。


(5)新能源车辆高速通行优惠。高速公路公司对福建省内新能源汽车办理电子收费的,予以赠送电子标签(ETC),提高通行费用折扣比例。此外,福建省还将对新能源汽车免收牌照费,以及为充电(加氢)设施建设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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