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拟试点

2018-08-18      1055 次浏览

近日,国家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宣布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等17个地区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江苏省则由扬州、南京、无锡、南通四个市联合开展试点工作。

“我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并拥有全省唯一的专业电池制造园区——高邮市电池工业园,具有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的比较优势。”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试点方案的安排,我市将依托高邮电池工业园和江苏欧力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试点工作,计划到2020年,在全国建立20个废旧电池回收中心,建设4条梯次利用生产线,形成年梯次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4GWh,年拆解回收废旧动力电池2GWh的生产能力。

目前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了深圳、上海、武汉、扬州4个回收中心,建成了2条年产能1GWh的动力电池回收拆解梯次利用生产线,再生利用项目正在进行项目立项和技术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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