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确定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启动规模效应何时显现?

2022-09-08      567 次浏览

七月二十五日,工信部公布通知称,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有关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我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公司。


通知明确,试点地区及公司,将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公司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公司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回收迫在眉睫


如今,新能源汽车发展如火如荼。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六月,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99万辆。按照新能源汽车电池5~8年的使用年限来计算,早批推向新能源车市的车型已经面对着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的问题。


根据中汽研数据显示,预计2018-2020年,国内累计报废动力锂离子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到2025年动力锂离子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实际上,进入国内进入拆解程序的新能源车电池体量较少,甚至超过八成的回收电池滞留在车企,既潜藏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也不利于资源的梯次利用。


为何是我国铁塔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试点范围内我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唯一的公司。其优势在于铁塔其通信基站可实现电池阶梯利用应用场景。


早在2015年我国铁塔公司就开始了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循环利用的工作,先期组织了9省(市)分公司、10个厂商建设了57个试验站点。并在12个省份(直辖市)11000多个站址开展梯级电池替换现有铅酸蓄电池的试点。


据统计,我国铁塔公司目前拥有站址188万个,假如按照一个基站消纳一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来算,未来可消纳将近200万辆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


规模化所面对的挑战


尽管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备受青睐,但眼下这一行业却处于尴尬的境地。


一方面,行业内仍需攻破梯次利用和拆解回收技术两大关卡,另一方面,在商业化方面存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盈利难的问题。


目前有关动力锂离子电池拆解回收的工艺有三种:干法、湿法、生物回收,前两种回收工艺已经比较成熟,可适用于工业化应用,后一种尚处于实验室阶段。由于电池种类繁杂,使得对技术要求愈加复杂严苛。


与此同时,盈利问题仍处于探索阶段。对大多数公司而言,布局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产业仍属于“未雨绸缪”。如今,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正式确认,意味着将实现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的快速发展,也为后续规模化发展做好铺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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