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回收还需要不断健全法律法规

2022-08-29      676 次浏览

新能源汽车相比于燃油汽车,虽说没有了尾气污染的危害,但是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如果处理不好,也是一个巨大的环境隐患。为有效管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日前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新能源车企是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


近日,中国电力报记者就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发展状况采访了赣州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赣州豪鹏”)总经理区汉成。


中国电力报:您是什么时候开始进入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当初促使您进入这一行业的决心是什么?一路走来感触如何?


区汉成:我从2000年就开始接触电池行业,之前一直做的是新电池销售。2008年开始进入废旧电池回收行业,至今已经近10年,算得上是做废旧电池回收的“老兵”了。


要说当初决心进入废旧电池回收行业的原因,我觉得主要和我早期去国外调研时的所见所闻有关。那个时期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各种废旧电池都有一整套完整的回收规范,而当时我国在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我国废旧电池的总量有限,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国家当时对此还不太重视。近年来,国家对废旧电池回收越来越重视,其中就包括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路走来还是比较艰难的,最先进入一个行业的从业者往往都是比较艰辛的,他们往往承担着“开路奠基”的角色。但是先行先试在某种程度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在十年的过程中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遇到过,也很早解决了。


中国电力报:据了解,目前通过废旧电池提炼出的锰、镍、钴等材料要比购买新的原材料价格更高,您认为这种现状将会持续多久?又该如何解决?


区汉成:首先,我认为现在所说的提炼废旧电池材料比购买原材料价格高其本质是只算了经济账,而没有算环保账。可以设想,如果大量的废旧电池没有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那么给自然生态带来的破坏将是不可估量的。届时国家用于修复生态的资金要比处理的成本更庞大得多。因此,在考量经济性时,环保成本也应该考虑进去。


其次,目前回收利用废旧电池的各项技术还不算很成熟,还不能把废旧电池的剩余价值“吃干榨尽”。加之过去国家对这一块尚不够重视,资金、科研投入有限,产业没有真正成熟。这些都一定程度拉高了前期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成本。


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最根本的还是需要国家不断健全废旧电池回收的法律法规,建立可追溯的完善的回收体系,形成强制性规范,督促相关责任企业承担相应责任,规范行业准入门槛。


中国电力报: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废旧电池数量大约有多少?其中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占比多大?赣州豪鹏的处理规模如何?


区汉成:据统计,我国每年电池废弃量约236亿只,其中可充电废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镉镍电池30多亿只,一次电池年度废弃量约200亿只。当前我国废旧电池以消费类电子产品为主,新能源汽车废旧蓄电池数量则较少,还没有到爆发期,预计要到2020年左右才会形成一定规模。


去年赣州豪鹏回收处理了大约5000吨废旧电池,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今年的回收处理量预计可以达到8000~10000吨。


中国电力报:如何建立有效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您有何建议?


区汉成:我认为可以从手机电池的回收演变中借鉴。在智能机出现之前,手机电池可以自由拆卸,替换的手机电池或置存于消费者家中,或流入手机维修点,回收面积广,难度大。


智能机出现以后,手机电池设计成不可自由拆卸,这就保证了替换的手机电池基本能回到手机生产厂家,厂家可以统一处理废旧电池,消费者也不需要考虑如何处置废旧电池,回收的难度变小,数量增多。这种模式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有一定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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