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公布通告表示,九月一日和金沙江资本旗下GSRCAPITALAdvisors及湖北长江金沙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公司(有限合伙)签署《有关收购Nissan电池公司项目以及骆驼股份新能源电池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此前的八月,GSRCAPITALAdvisors和日产汽车株式会社签署了独家收购Nissan动力锂电池公司的协议。
骆驼股份表示,公司或公司指定方拟出资认购GSRCAPITALAdvisors设立的Nissan电池公司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不高于1亿美元的投资份额。本次并购标的Nissan电池公司将协助公司培养研发、生产团队,完善公司现有的新能源电池生产线。协议同时约定,如未来并购基金旗下的我国资产拟通过向A股上市公司及行业战略投资者等出售全部或部分项目公司权益实现退出时,公司或公司指定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骆驼股份表示,本协议将有助于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对接Nissan电池公司的技术,实现在动力锂电池领域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的快速提升、扩展市场份额,也会增强公司在下一代燃料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