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市新增的网约车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对《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将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排气量不小于1750毫升或1.4T,前后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汽车不受排量限制”这一条件,修改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的新能源汽车”。这意味着,现在想要加入网约车队伍的司机,必须购买新能源车才行。
符合要求的非新能源车可继续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市交通运输局陆路运输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行修改。
据记者了解,该《意见》于今年6月公布。其中,“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分提到: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进入租赁市场设置高于传统燃油、燃气车辆的技术参数限制。
《意见》提出,2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物流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比达90%以上。
目前,我市修改后的《实施细则》正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22日。据介绍,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指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按照以前规定购买的车辆,现在还能不能办理网约车运输证呢?”有网约车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这样的疑问。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在《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之前购置了非新能源汽车,并且车辆符合修订前的《实施细则》要求,那么该车可以继续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该负责人特别指出,等《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实施以后,市民就必须购买新能源车才能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我市已有98辆新能源车申请网约车运输证
近年来,我市积极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7月底,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共投放新能源车辆209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845辆,包含纯电动车1522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323辆;新能源出租车150辆;纯电动新能源客运班车95辆。
去年9月,我市首批53名网约车司机陆续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取得网约出租车驾驶员“合法身份”,今后将持证上岗。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领取证件后,司机每3年要进行不少于54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证件每6年审验一次。
根据有关要求,驾驶员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外,网约车平台公司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只有3个证件齐备,网约车才能合法合规上路运营。
目前,我市共有6家网约车平台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它们分别是“滴滴出行”“神州专车”“呼我出行”“斑马快跑”“万顺合伙人”和“约我出行”。
根据规定,我市司机只需加入其中一家公司并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就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但一位司机只能加入一家公司,且必须使用该公司的出行平台从事网约车服务。
据记者了解,我市交通运输部门目前已受理约150辆车办理网约车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有9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