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汽车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实施

2018-08-10      1243 次浏览

今年8月1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

众所周知,汽车动力电池在我国新能源车行业已达到海量应用。截至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已经超过210万辆,动力蓄电池的配套量也在逐年攀升。

很多人不禁会问,汽车动力电池大规模报废退役,会始于何时?“2020年。”在8月1日举办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宣贯会”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洧告诉记者,“届时,动力蓄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超过20万吨。”

只有两年时间,第一个废旧电池的报废高峰即将到来。如果没有有效应对措施,不仅会存在安全隐患,随意处置还可能造成重金属污染,危害生态环境。

对症下药

十九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治本之策。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废旧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在今年“两会”期间,涉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建议和提案,对比前两年出现大幅度提升。

在8月1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宣贯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巡视员李力告诉记者:“加强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不仅是保护环境安全、缓解资源瓶颈的要求,对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绿色发展,也具有重大的意义。”

据李力介绍,8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在蓄电池的设计、生产以及回收责任、综合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保证对车用动力电池做到全生命周期的监控,力争对每一款车用动力电池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纠。用通俗易懂的话说就是,让每一块电池都要“跟得住”“收得回”“利用好”“全处理”——从汽车动力电池一出生到最后无害化处置,全链条不失控。

据李洧介绍,在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建设方面,中汽中心、北京理工大学共同搭建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综合平台。随着相关政策标准的陆续发布和国家溯源管理平台的如期上线运行,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已初步搭建完成,并正在不断地完善。“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后,还有70%左右的剩余残值。如果相关措施执行到位,将得到很好的梯次利用和回收利用。”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孙逢春教授告诉记者,今后,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台,将对进入新能源汽车的每一只动力电池进行实时动态监管。

知易行难

汽车动力电池相关管理政策,能否及时有效贯彻落实?会不会又一次遭遇“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的窘境?这是有识之士关注的焦点。“在这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们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李力坦言,“在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一个新兴领域,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这也决定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首先,回收体系的建立应该是目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要建立生产责任延伸制度,不同的环节、不同的责任主体,都应该发挥各自主体的作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产业链多个行业,包括汽车企业、电池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综合利用企业等,在这个过程中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主体义务。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的企业以及综合利用企业,整个链条要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国内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储备不足,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李力表示,“由于目前达到退役的动力电池还比较少,所以相关企业在这方面还没有实现大规模投入。随着退役电池规模的不断增加,后续的相关技术和装备必须跟上。”

李力希望在一两年时间内把回收体系搭建完成。

全民行动

针对国民对废旧电池认知不足,李力呼吁,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必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废旧动力电池的环境安全风险及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在新能源汽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私家轿车。怎么鼓励引导私家轿车将废旧动力电池送到正规的拆解企业,必须借助媒体。”

如何应对废旧电池回收执行不力或消极抵制现象?《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起草人之一、中汽中心数据资源中心回收利用部部长李龙辉表示,已有相关明确的处罚措施,下一步包括七部委联合执法如何处罚的细化条例,正在制定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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