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八月,汽车市场又开始热闹起来,新能源汽车作为车圈热点,不仅一直霸占车圈头条,而且有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也是频频发布。
前有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后又有财政部针对新能源车型发布的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同时对新能源车免征车船税。
购车费用上的补贴,再加上税费上的优惠,的确是又给新能源汽车市场打上了鸡血。
这些年,在我国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接近80万辆,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3.3%。其中,在新能源乘用车中,纯电动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7.8万辆和4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7%和82.1%。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带动了保险需求和保险公司保费的增长。据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数据显示,2013-2017年国内保险公司年均承保新能源汽车量增速达78.6%,年均保费增速72%。
面对这一情形,日前,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研究工作组2018年度第一次例会上,来自保险业16家财产保险公司的代表讨论了2014版商业车险条款的修订、汽车延保保险条款的制定以及新能源汽车保险的专属条款。
据悉,今年7月底至8月初,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条款将对外征求意见,8月底条款有望定稿发布。
有关于新能源汽车的专属保险条款,可是让车主们盼望了很久,实在是传统的商业车险,让新能源汽车车主们觉得亏得慌。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呢?原因就在于新能源汽车的商业车险,投保按补贴前车价,赔付的时候却按照补贴后的价格。
具体的表现是,消费者的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会享有国家和地方的补贴,车价也会降低不少,但消费者在对新能源汽车进行投保时,只能按补贴前的车价进行投保,所以消费者在支付保费时要远远高于实际购车要支付的保费。
新能源汽车在补贴前和补贴后的价格,对保费的影响,一年下来大概有2000元。
保费贵也就罢了,但是赔付却少了,这又是闹哪样呢?
从几大保险公司的信息来看,新能源汽车而在发生事故后,与燃油车的赔付价格一样,而如果投保后的新能源汽车发生重大事故,车辆报废时,则是按照实际购车款的金额进行赔付的,也就是补贴后的车价了,难怪车主们会感觉心里不平衡。
新能源汽车的保险赔付还有另一尴尬,由于中保协一直没有制定新能源汽车的专属保险,导致新能源汽车在投保时,只可以按照燃油车的保险条款进行投保,但事实上,这并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
汽车保险目前根据的是行业的平均赔付率来反推保费的。但新能源汽车由于动力电池的价格过高而又不容易整体维修,所以很多地方的保险公司,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是不予保险的。
要知道,动力电池在一部新能源汽车上几乎占了整体价格的一半。一旦电池烧坏,遇水短路,全部损失都得由车主自己承担。
车主的心情,大概就是《无心法师》里的岳绮罗,面无表情的一句“张显宗,我牙疼”一样,表面风轻云淡,内心云谲波诡。
所以说,新能源汽车的车主们是盼望着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条款尽快落地的,有了保障,才会心安。
对保险公司来说,他们也同样盼望着专属保险条款的尽快落地。
因为,保险公司也很难将燃油汽车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方案套用到新能源汽车上。与传统机动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在动力系统、零部件、维修技术等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造成其在承保方面具备明显的自身特点,致使传统汽车保险无法覆盖其特有风险。
而且,作为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的动力电池,可能发生自燃、短路等故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还可能会引发其他危险。这些损失一旦发生,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又没有可参考的详细条款,容易造成责任不清,理赔困难。
另一方面,据数据显示,新能源汽车的出险频率较高,其中家用车中的新能源汽车比非新能源汽车高出11.7个百分点。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与近年来网约车快速发展有关,现在以家用新能源汽车来开网约车的车辆越来越多,而这些车辆也都购买了保险,这些车在外行驶较多,会使得出现频率增高;另外则是新能源汽车多用于共享汽车,而共享汽车多频次的使用,也造成了出险频率增加。
所以,保险公司一直憋着一句话想说,不是偏偏新能源汽车保费贵,主要是这车出险频率高;不是不想给保电池,主要是这动力电池牵扯的太多,保不明白。
行吧,保险公司这里也是一肚子委屈呢!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保险业承保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增速可观,这就仿佛预示着保险业务迎来了新的“蓝海”,而保险公司和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尴尬也亟待解决,这时,就需要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了。
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会产生什么作用呢?它需要针对行业与消费者的痛点,解决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是保险费用的界定。消费者该怎么买,保险公司需要怎么赔,需要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规则,也就是新能源汽车补贴在保险中的核算规范化。
第二是制定有针对性的条款。取消对于新能源汽车毫无作用的发动机涉水险,根据新能源汽车区别燃油车的动力总成、零部件、维修技术制定有针对性的条款,根据新能源汽车的维修更换成本界定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
第三则是电池承保。新的条款中应该对电池的承保进行清除的界定,如何承保、投保主体、承保金额等方面的规范化。
以上三条有助于解决消费者“投保贵、赔付少”,“买的保险不需要,需要的保险买不到”等难题,也有助于解决保险公司理清责任归属,省却赔付过程的麻烦。
就像前文中提到的那样,新能源汽车是现今汽车市场上挡不住的旋风,即便是在目前汽车续航不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困难下,依然无法阻止大家对汽车全面新能源化的憧憬,而车险作为汽车上路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早日拥有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也就能早日了却人们关于新能源汽车上路的一桩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