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携带规定:旅客为个人自用内含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携带锂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携带并经公司批准。旅客可提前与公司咨询以便获得帮助。按照中国民航局的规定,携带乘机的锂电池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建议旅客从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锂电池,以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