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动力锂电池行业发展不能“唯产量论”

2021-11-19      472 次浏览

十一月二十二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门槛大幅提高。其中,锂离子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公司年产量从此前《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规定的“不低于2亿瓦时”调整为“不低于80亿瓦时”,40倍的调整让业界哗然。


2016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一场由我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会同电池我国网召开的“《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会上,来自国轩高科、力神电池、中航锂电、比亚迪、亿纬锂能、超威动力、南都电源、中信国安固盟利等国内53家主流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公司的近70位公司代表就征求意见稿中有关产量、研发、设备自动化程度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讨论。


会上,与会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代表纷纷表示,征求意见稿在产量、生产条件、技术研发能力等方面对汽车动力蓄电池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有利于我国动力锂离子电池产业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推动动力锂电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别是对公司的生产、研发能力在软、硬件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有利于公司在技术研发创新方面的推进与布局,也有利于推进我国动力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


然而,针对征求意见稿中“电池单体生产公司年产量不低于80亿瓦时”的规定,多家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董事长、总裁或研发技术主管等均表示该规定“过高”,应适当进行调整。多位与会代表表示,80亿瓦时的年产量“门槛”的执行,可能会导致行业垄断的出现,将不利于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的整体发展,也不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推广。同时,部分代表认为公司若要通过新增投资达到80亿瓦时的产量后,可能会随着技术、工艺、设备等的进步,造成已建成产线无法达到新的工艺水平而被淘汰,这也将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对此,与会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代表均建议,80亿瓦时的标准可以分阶段执行,通过行业和公司的逐步发展和市场的优胜劣汰,推动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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