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核心技术关系到我国新能源汽车命脉

2021-11-17      622 次浏览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我国制造2025》中占有重要位置。传统燃油车核心技术空心化一直是我国汽车行业心头的痛,然而目前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空心化的隐忧已有迹可循。


电池是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聚集地”。近日,笔者听闻国内几大汽车公司正在与韩国三星SDI、LG化学和日本松下等电池公司接触,洽谈组建合资公司的事情。组建合资公司就会让我国电池核心技术空心化吗?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或许有人认为这是危言耸听,但最近的一则通告透露出端倪。


前不久,曙光股份公布通告,称公司决定投资3500万元与东软睿驰、三星SDI组建合资公司,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包与充电机。从通告可以看出,合资公司不涉及电池研发、生产等核心技术。在笔者看来,更像是三星SDI供应电芯、东软睿驰供应BMS技术,向辽宁曙光汽车集团销售电池包。


汽车公司组建合资公司无可厚非,但是,假如不掌握电池核心技术,我国新能源汽车或重蹈传统汽车合资公司的覆辙。


目前,跨国车企的新能源汽车大多采用日韩电池,如日本松下为特斯拉供货、三星SDI为奥迪供货、LG化学为奔驰供货。但事实上,国内优秀电池公司的产品质量水平不输日韩电池,如宝马X1电动汽车的电池来自宁德时代、英国伦敦双层巴士的电池全部由微宏动力供应。


为了占领市场,韩国电池公司用低价吸引国内汽车公司采购。有公司人士向笔者透露,假如自己公司的产品不采用价格低廉的韩国电池而竞争对手采用,产品就会有价格劣势。从三星SDI的财务报表可以看出,数年来,三星SDI的动力锂离子电池业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随着动力锂离子电池业务飞速上升,亏损额不但没有减少,还进一步提高,这不符合经济规律。有业内人士告诉笔者,三星SDI背靠三星财团,所以不惧数年亏损;而国内电池公司相对弱小,经不起连年亏损。这种财力上的强弱,决定了国内电池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目前,国内汽车公司选用日韩品牌电池的趋势越发明显。据笔者所知,几大汽车集团与日韩电池公司洽谈组建合资公司,模式与曙光股份的合资公司类似,基本上不涉及电池研发、生产等核心技术。这种趋势蔓延下去,会带来两个恶果,一是国内汽车公司形成惰性,缺乏积极掌握电池核心技术的动力与愿望;二是挤压国内电池公司的市场空间。


从市场竞争层面看,国内汽车公司从自身利益的角度选用日韩电池无可厚非;从汽车产业发展角度看,国内汽车公司大规模选用日韩电池将会导致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空心化。


也许有人会说,奔驰、宝马、大众都在选用别国的电池,并不担心没有掌握核心技术,我们何必多虑。事实并非如此。前不久,大众汽车举办了一场全球电池招标会,我国几家优秀的电池公司也去竞标。事后,一位电池公司的老总告诉笔者,大众汽车举办招标会是为自己生产电池做准备,因为全球电池公司竞标必定要提交大量资料和技术参数,大众汽车可以通过对这些资料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果然不久之后,传出大众汽车将建立电池生产厂的消息。特斯拉以前依赖于日本松下公司生产的电池,如今也建立自己的电池研发、生产厂,这充分说明跨国公司懂得核心技术的竞争力和重要性。


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在产销量上已经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核心技术的掌握上,还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为了推动我国动力锂离子电池核心技术的发展,笔者想提出两点建议。


首先,发挥动力锂离子电池“白名单”的调控用途。《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虽然不是强制性标准,但应该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它能够把劣质电池挡在门外,有利于规范我国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通过“白名单”的调控,既可以使公司排除地方保护的干扰,也能够防止公司仅仅从自身角度考虑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动力锂离子电池核心技术发展。


其次,发挥国家动力锂离子电池创新平台的用途。国内汽车公司实力普遍较弱,不可能像丰田、大众那样单独研发电池,因此合力研发是一种有效方式。笔者认为,对汽车公司的扶持政策应该参考其为创新平台做出的贡献。创新平台假如能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我国电池核心技术就不会出现空心化。


电池核心技术关系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否能够赶超汽车强国,因此必须未雨绸缪,防止技术空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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