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痛批电池回收乱象 回收体系建立“刻不容缓”

2021-11-04      536 次浏览

新能源汽车在进入火爆期之后,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蓄电池目前虽然已基本实现回收再利用,但无组织回收仍占主导地位,克服废蓄电池回收再生过程的二次污染,是“十三五”期间电池行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蓄电池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应用最广的电池,技术比较成熟,安全性能可靠,而天能集团是我国最大的蓄电池生产商。尽管在能量密度等方面与锂离子电池差距较大,但作为目前不可替代的产品,蓄电池与其他类电池相比,仍是国内使用最广泛的电池,这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这即是说,其使用量与废弃量仍会逐年新增。


张天任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含铅废酸非法倾倒量呈逐年上升态势,从2008年的9.95万吨上升到了2014年的近27万吨。三无冶炼公司综合利用率较低,一般为80%-85%,最高不超过90%,而国外的利用率一般为95%。我国每年大约有近16万吨铅在非法冶炼过程中流失掉,非法回收、冶炼、蓄电池利益链造成我国每年税收损失近150亿元。


“2015年动力锂离子电池装车量超过200亿瓦时,专家预计2016年会新增到大概500亿瓦时。这么多电池谁来回收?回收产业链如何建立?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张天任担忧的对记者表示。他举例说道,国外一些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已较成熟,比如巴西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零售商必须将收回的废旧电池返还给分销商,分销商必须将废旧电池返还给制造商指定的冶炼厂,基本杜绝了污染。


2016年初,五部委联合公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引导电动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有序回收利用。但张天任认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规范有限的回收体系,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是现有政策对非法蓄电池产业链事实上难以约束;再者,现有政策的配套性、协调性不强;三是现有政策无法形成有效地资源整合;最后是现有政策缺乏财税政策的支持,执行效率不高。”张天任表示。


针对目前蓄电池回收面对的问题,张天任提出严格电池准入制度、建立回收体系、制定的“以旧换新”方法等三点建议。


“政府首先要严格蓄电池准入制度,对经准入审核获得通过的蓄电池公司办法回收资质,对纳入政府监管体系的生产公司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其次,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健全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鼓励再生铅公司与蓄电池公司开展合作;第三,相关部门也可推进电池生产公司研究制定的“以旧换新”方法,建议财税部门供应相应政策支持。”张天任表示。


在电池准入制度上,实际上政府曾经有三次公布公司名单,规范行业。2013年十二月,工信部和环保部便公布首批共6家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司名单;2014年六月,两部委公布第二批共7家公司名单。2014年十二月三十日,两部委对第三批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司名单进行公示,共14家公司入选。另外,工信部一些规范,但并没有强制执行,只是被当做指南。


“要推动行业实现淘汰,让优势公司发展起来,不然行业乱象无法得到控制。”张天任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


电池回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上升为一个热门话题。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工信部就已公示《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条件指出,蓄电池生产公司应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公司等相关单位对废旧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


张天任表示,蓄电池中确实有重金属铅和电解液等成分,但这并不意味着电池产品本身是污染产品。他建议国家对规范的生产公司电池消费税实行全额退返,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此外,相关部门也可推进电池生产公司研究制定的“以旧换新”方法,建议财税部门供应相应政策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也曾表示,工信部已联合行业内外的九家公司投入5亿元资本金,正组建动力锂离子电池研究院,或者动力锂离子电池的研究研发平台。据了解,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接近50万辆,但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与一些发达国家有相隔一代的差距。除比亚迪(53.70,0.12,0.22%)外,其他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公司都没有电池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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