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现状及趋势分析

2018-07-24      984 次浏览

“目前,我国各地方政府正积极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各地的试点实施方案,预计也将于近期发布;同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制修定工作也在有序开展,相关条款目前也在修订当中;此外,相关主管部门也将会进一步加强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行业管理。”在由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指导,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电动汽车资源网联合主办的2018第二届中国新能源汽车测试评价技术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政策研究中心工程师李震彪讲到。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政策研究中心工程师李震彪


以下是李震彪演讲的主要内容:


早在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即提出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的要求。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之后,国家相关部委开始陆续出台专门针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相关政策。


2016年2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发布,对综合利用企业提出了相关要求,第一批符合条件企业名单或将于近期发布。


去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范围界定为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和加强信息公开等四个方面,并专门提出了加快建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今年2月,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通知,为推动建立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电池生产企业以及梯次利用企业,可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申请厂商代码,并备案编码中“规格代码”和“追溯信息代码”的编制规则。境外企业可授权或委托代理机构代为执行。


整体来看,李震彪认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行业影响较大,该政策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随后,李震彪分别从电池生产企业相关责任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相关责任和要求、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所有人相关责任和要求、综合利用企业相关责任和要求、回收利用各环节技术要求、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对该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李震彪谈到,对于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虽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但是要想使梯次利用发展起来,更重要的是如何解决经济性的问题。


而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又重点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以试点地区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构建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推动创新应用,建立政策完善激励机制。二是发布《新能源汽车蓄电池回来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思路及实施程序,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避免非正规渠道的报废和回收拆解。


最后,李震彪总结分析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未来的政策标准趋势:目前,我国各地方政府正积极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各地的试点实施方案,预计也将于近期发布;同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制修定工作也在有序开展,相关条款目前也在修订当中;此外,相关主管部门也将会进一步加强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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