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年报废量已达95万吨 回收处境尴尬

2023-07-06      374 次浏览

辽宁省沈阳市梅江东社区的张慧梅热心环保事业,3年时间回收了近500千克的废旧电池,却面对无处可送的境地。长沙市人民中路长鑫花园小区秦秦小朋友从电动玩具、遥控器等小家电中攒了3公斤废电池,也不知往哪送。电子产品普及的同时,作为电子产品必备配件的电池也快速上升,年报废量已达95万吨。电池中含有铅、铜、锂、锌、锰、镉、镍和钴等金属,具有较高回收价值。但是,在我国,废旧电池回收潜力巨大却遭遇尴尬。


专家指出,经过二十余年努力,回收废旧电池的环保观念已经被多数人所接受。但是,个人热心无处可送,公司回收独木难支。目前许多地方的政策都是不鼓励不反对,这容易挫伤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也让电池回收处于尴尬境地。为环保考虑,假如把这种闲散的民间回收行为变成系统的政府主导、公司运作、社会参与的行为,电池良性循环就能实现。


电池集中回收与否一直存在争论。一派观点认为,按国家要求,现在禁止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碱性锌锰电池,干电池基本实现无汞;日常生活出现的废镍镉、氧化汞电池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分散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现行条件不鼓励集中收集处理。


这种观点的依据是,2003年十月九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和商务部联合公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其中指出: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博士后毛达却认为,这一规定有其合理之处,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环保官员往往将之模糊地转述为国家已经不鼓励收集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废电池,并以此回应公众的疑惑。但是,他们在表达此观点的时候,往往不会提及日常生活中仍然使用着的一些危险性废电池(如含汞扣式电池、含镉充电电池)应该如何处置。


根据《技术政策》要求,我国2005年一月一日起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目前,我国电池的用汞量呈逐步降低的趋势。但是,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程和发研究员的研究表明,从1995年至2009年,我国电池产业的用汞量已从每年582.4吨降至140吨。废电池的含汞量大幅下降,但仍占生活垃圾含汞总量的54%,仍是我国含汞最多的生活垃圾。


有业内人士指出,干电池基本无汞是理想状态,虽然大电池公司生产的电池目前都做到了低汞化或无汞化,但大量小公司生产的电池还存在高汞现象,许多假冒伪劣低价一次干电池的含汞量也可能超过国家标准。


毛达认为,无汞化或低汞化政策不足以控制废电池重金属污染。目前,大量含汞纽扣式电池和低汞一次干电池仍然被大量生产或使用。镍镉电池产量仍达4亿只,存在类似汞的镉污染风险。考虑到我国混合垃圾的末端处置场所,如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污染防治还处在不高的水平,将废电池所含的有害物质集中留到末端进行治理,风险很高。


专家指出,经过多年环保观念培育和技术进步,我国应当与时俱进,借鉴国外相关相关经验,建立健全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和相关法规,支持行业发展,开发城市矿山,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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