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共新能源车需达60万辆

2018-07-19      1197 次浏览

日前,交通部对外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显示,为了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0年底前,城市公交、出租车及城市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保有量需达60万辆,为达到这一目标,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目前国内公共新能源车保有量约在40万辆左右,若想要在2020年达到60万辆的目标,需要在不到2年的的时间内提升1.5倍。而为了实施这一目标,本次发布的意见中提出了11条意见,规划了绿色交通基础建设的范围和方向,其中,强调要在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轮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并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责任单位包括运输服务司、水运局、综合规划司、海事局,国家局有关司局等。


除此以外,为了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实施意见》重点提到了对柴油货车的治理,表示会同有关部门淘汰更新一批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研究错峰运输方案、实施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并加速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10万辆以上,责任单位为运输服务司和综合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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