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推动锂离子电池发展哪几种相关规定和政策

2021-07-14      1217 次浏览

一:2008年一月二十四日,财政部,科技部发出了《有关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武汉,深圳等13个城市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和环卫等公共服务范畴先推出新能源汽车,对推广和使用单位购买节能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二:2009年二月五日,财政部确认了中央财政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的对象和标准,其中购车补贴标准最高的为最大电功率比50%以上的燃料动力锂电池公交车,每辆车可获得60万元的推广补助。这一补贴政策适用于镍氢,锂离子电池和燃料动力锂电池公交车,补贴的力度依据节油量而定,并没有对那类新能源汽车有特别倾斜。


三:国家电网公司目前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具体的车辆替换和运行计划,以及电动电力工程车辆替换的优化设计办法,并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湖北,湖南等省(市)试点区域开始付诸行动。


四:《规划》针对性提出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5项政策措施,一是启动国家新能源节能和示范汽车工程。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规矩,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机场等范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三是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速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的建设。四是在政府采购中对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执行政府优先采购。五是新增11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和零配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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